杨晓林律师接受《法制晚报》采访点评李阳离婚案《离婚抚养权归谁 儿女利益为先》
2月3日上午,历经四次庭审,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及其外籍妻子Kim的离婚案终于有了结论。法院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准许离婚。三个混血女儿继续由Kim抚养,李阳需每年支付30万元的抚养费,直到三个孩子18岁成年;Kim另外分得1200万元的财产折价补偿。而分别位于广州、深圳的10套房产及房屋贷款归李阳所有并负责偿还。。。。。。。。。。。。。。。
李阳离婚案终审 家庭暴力被认定 仨女儿由Kim抚养 李阳给付较高抚养费 律师解读——
离婚抚养权归谁 儿女利益为先
《法制晚报》2013年2月6日a45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3-02/06/content_412269.htm
2月3日上午,历经四次庭审,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及其外籍妻子Kim的离婚案终于有了结论。法院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准许离婚。
三个混血女儿继续由Kim抚养,李阳需每年支付30万元的抚养费,直到三个孩子18岁成年;Kim另外分得1200万元的财产折价补偿。而分别位于广州、深圳的10套房产及房屋贷款归李阳所有并负责偿还。
法庭还认定李阳构成家庭暴力,并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为什么孩子都被判决归女方抚养?抚养费数额为何如此之大?人们一直关注的李阳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问题法院为何没有说法?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婚姻家庭法律权威律师。
问题1家暴被认定,什么起了决定作用?
Kim取证有技巧 家暴认定没悬念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晓林说,“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
家暴认定难,主要因为取证难。离婚案中家暴的认定率不足5%。李阳的家暴行为能够被法院认定,与Kim的维权和取证意识密不可分。
Kim先是在微博上展示受伤照片,并留存报警记录、验伤证明、手机短信等,加之李阳也亲口公开承认,李阳的家暴行为才能最终被认定。
杨律师说,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填补损害、抚慰精神和惩罚过错方的功能。依据《婚姻法》 规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Kim追加5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就得到了判决支持。
问题2为啥把仨女儿都判给母亲?
杨晓林说,本案判决三个孩子由Kim直接抚养,主要有几个原因:
首先是三个女儿自出生一直随Kim生活,李阳每年回家的时间可以“天”来计数,很难有足够时间照顾孩子。司法实践中,为了便于执行,在离婚诉讼期间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往往成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
其次,对李阳“家暴”行为的定性,影响其争取抚养权,因为施暴者不适合抚养未成年子女。而女孩由母亲抚养更符合其生理特点。
此外,离婚诉讼期间,Kim多次向外界暗示,李阳将来的探望权是有保障的,这种友善和理性的态度为其最终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奠定了基础。
回家时间按天算 李阳丢了抚养权
孩子判给一方 是一大突破
杨律师说,由于中国目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法院作离婚判决时一般会以夫妻一人带一个孩子的方式来平衡。
但英美国家却认为,这样不符合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多会判决孩子归夫妻一方抚养。本案判决三个女儿都归母亲,很可能是充分考虑了Kim的实际情况,这种判决在我国离婚后抚养权问题上是一大突破。
另外,李阳的大女儿已10周岁,在法律上其对跟谁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诉讼中大女儿明确表示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Kim的二女儿和三女儿分别是6岁和4岁左右,也适合由母亲抚养。
给付子女抚养费 不光满足吃穿住
杨晓林说,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给付人月总收入的50%。
有人认为,法院判决李阳支付的抚养费过高,杨律师说,抚养费并非只用来满足子女吃、穿、住等最基本生活需求,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条件允许,应尽量保障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尽可能生活得好。
李阳的财产情况决定,他是有一定负担能力的。
问题3“人身保护令”有啥用?
法院颁“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免遭“分手暴力”
1月29日,Kim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法院作出人身保护裁定。此次宣判前,审判长首先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Kim。如果李阳违反禁令内容,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制裁。
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首例行为保全。
律师说,Kim在即将解除婚姻关系之际申请人身保护令,针对的是“分手暴力”。
根据《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在离婚诉讼提起前、诉讼中或诉讼终结后的半年内,向其经常居住地或家暴行为发生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裁定。
人身保护裁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施暴方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骚扰跟踪申请人或未成年子女;有必要且具备条件的,可责令施暴方暂时搬出双方共同居住处;禁止施暴方进入距离申请人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等。
律师说,离婚后的人身保护令可防止施暴方在离婚后继续侵害受暴一方。 Kim成功申请离婚后人身保护令,为正在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如何维权指明了道路。
文/记者 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