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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林律师接受《法制晚报》采访:婚前协议“分房”非京籍占半数

 发布时间:2011-09-25 15:26 浏览量:695

8月13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短短十二条“司法解释三”中,涉及“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核心内容。新司法解释实施一个多月来,京城律师事务所里婚前协议咨询数量激增,且以非京籍人士居多。其中婚前共同支付首付的房产会不会变为对方的婚前财产,成为这部分人的关注重点。


婚前协议“分房”非京籍占半数

《婚姻法》新解出台一个月 律所婚前财产咨询业务激增 受北京限购影响——
婚前协议“分房”非京籍占半数

    8月13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短短十二条“司法解释三”中,涉及“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核心内容。
    新司法解释实施一个多月来,京城律师事务所里婚前协议咨询数量激增,且以非京籍人士居多。其中婚前共同支付首付的房产会不会变为对方的婚前财产,成为这部分人的关注重点。
●事件
首付拿“大头”房本儿上没名不踏实
“感情肯定没问题,但这个司法解释一出来,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前日下午,记者在奕明律师事务所门口,见到前来咨询的肖小姐。
    尽管与男友已经相恋多年且近期准备结婚,但她担心将来没有保障,便决定独自来律所做个婚前协议咨询。
    肖小姐没有北京户口,男友是北京人。两人已经看好了望京一套200多万的房子,首付至少80万。
    男方只能拿出20万,肖小姐家同意支付剩下的60多万,但是由于没有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肖小姐属于被限购的人群,房子只能以男友一个人的名义购买。
    自己拿了“大头”,房本上却没名字,肖小姐担心,新司法解释出来后,房子将变成男友的“婚前财产”。
    无独有偶,为担心男友变心,同样出了首付款的汪小姐与男友拟了一份七八页的协议,协议中规定“男方不得分手”“男方负责偿还贷款”“婚后房子过户给女方”“如果分手房产过户给女方”等一系列条件。
●律所
婚前协议业务增 非京籍人士居多
    记者从多家律所获悉,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成为客户最为关注的焦点。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泽民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他本人每天能接到数十个咨询电话,是此前的十几倍,这些客户多是瞒着另一半了解情况,基本都是和房产有关,其中女性居多。受限购令影响,非京籍户口的人占咨询人数的一半以上。“近一个月来,光是夫妻婚前协议就拟了十几份,以前一年也没有这么多!”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婚姻家庭官司的律师宋健确认,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不少准新人希望通过婚前协议给自己吃上一颗定心丸。
    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告诉记者,近期参与购房的非京籍咨询者几乎占到半数。他们中有些在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已经和另一半共同购房,如果没有协议,购房凭证又丢失,很可能就被认定为另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这些人会选择立一份婚前协议。
    根据记者在各律所了解的情况,拟一份普通的婚前协议收费在1000元左右,涉及巨额财产、股份等的价格上万,还有的按小时收费,主要作用在于规避离婚所带来的财产风险。
●提醒
为避免纠纷 可协议分割房产份额
    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晓林律师认为,“没有想象得那么严重,只是将从前模糊的部分明确化了”,市民不用过于担心。
    他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间财产分割“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从法律”,夫妻间如果担心出现财产纠纷,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将责任权利细化。协议可自行拟订,亦可找专门的律师,只要约定条款不与当前法律相违背、夫妻共同签字即可生效。
    对于当前限购令下,不少非京籍人士的担忧,他指出,婚前只要参与支付首付,即使房产本上没有署名也应视作按份共有,付款时应将凭证保留,为了确保不会出现纠纷,双方可以协议或公证的方式明确各自所持的房产份额。
    夫妻婚前协议中如果规定婚后房产过户或者加名,一定要落实到实际操作层面,否则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可能会无效。
文/记者马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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