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家事律师介绍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小林律师风采>个人动态

杨晓林律师接受《法制晚报》采访:谎言女孩 梦醒之后没有未来

 发布时间:2011-09-25 15:23 浏览量:1584422022

女子谎称公务员嫁给机关男 骗女友钱充当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2日14:27  法制晚报 微博

  为嫁出色男孩谎称工作在司法部 诈骗55万元被判刑11年 谎言女孩梦醒之后没有未来

  9月20日下午,海淀区看守所,26岁女孩李可(化名)正在听法官宣读对她的判决,“李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对这个结果,李可似乎早有心理准备,她面无表情地接过判决书签上字。

  因为爱上并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出色的小伙子,为了与他般配,她谎称自己是司法部的公务员,并在婚后两年时间里一直想尽办法圆谎。利用“司法部公务员”的身份,她先后诈骗了女友50余万。

  谎言最终被戳穿,李可被警察抓走。曾经深爱她的丈夫因为无法忍受被骗,准备提出离婚。

  “80后”女孩只身“京漂”

  1985年出生在河北省乐亭县的李可,是典型的“80后”女孩。见过李可的人都觉得她是个文静而秀气的女孩,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

  李可学的是教育管理专业,但因为只是广播电大大专学历,毕业后,李可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在某教育中心任过教,也做过家教。2008年,23岁的李可只身来京,成为一名“京漂族”。

  谎称公务员嫁给“机关男”

  在京的生活并没李可想象得那么顺利,她的学历在人才云集的京城,显得十分苍白。无聊的时候,李可就上网聊天。

  2009年初,李可在网聊时认识了一个男孩,他叫邱华(化名),比李可大5岁。邱华的条件令李可心动:还不到30岁,已经是某国家机关的中层干部了。

  两人开始频繁地见面。邱华的帅气和优秀征服了李可,而邱华也爱上了外表清秀的李可。李可幻想着:如果能嫁给邱华,该是多么体面而幸福的事呀!

  但她明白,自己的条件和邱华实在相差太远了,而且,网上聊天时,邱华曾透露过对女友的要求,对于李可来说,简直是高不可攀。

  于是,李可想到了一个瞒天过海的办法:编个假身份!就这样,李可告诉邱华:自己在司法部机要处上班,是公务员。

  因为同是只身在京闯荡,能够理解彼此的不容易,加之各方面条件“般配”,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很快就登记结婚了。

  骗女友钱充当工资

  李可案发后,执法人员曾向邱华了解过情况,邱华回忆说,李可每天都按时上下班,每月还对他说有几千元的工资。

  那李可每月的工资是从哪儿来的呢?其实就一个字:骗。

  2009年7月,李可在海淀区某国际中心租了一个摊位,并结识了同在此做买卖的女孩蒋文文(化名)。两人渐渐熟络起来。李可一直说自己在司法部办公厅机要室工作,是一名机要员。

  有一次两人一起吃饭,文文说想找个“正经”工作。李可便说,司法部机关服务部正招人,她可以帮文文试试。几天后,李可说已经帮其报好名了,不过得要3万元活动费。文文第二天就给了李可15000元。不久,李可又让文文把另外的15000元汇入邱华的账户。没过几天,文文真就拿到了“录取通知单”。

  李可后来又向文文说司法部打算集资建房,部门主任想放弃指标把房子卖掉,但要10万元好处费。李可说她想买,想向文文借点钱。为了报答李可,文文给了李可5万元;几天后,李可又说一个同事不想要房,问文文要不要,文文又给了李可10万元;后来李可又称其舅舅有套房想低价卖,文文又掏了17万……

  从2010年2月到8月,李可先后从文文那里共骗走55万元。

  伪装身份被拆穿

  文文一直等着去上班,可李可却找各种借口不让她去报到。文文有些怀疑了。她拨通了司法部的电话,相关负责人证实:根本就没李可这个人。文文上网查询得知,录取通知书也是假的。气急的文文追到李可家得知:原来,李可公务员的身份是假的,司法部集资建房是假的!

  为了买房,文文的家人卖掉了现有住房;光和李可一起吃玩,她就花掉十几万,现在已欠了70多万元外债。不能让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打水漂儿!2010年10月29日,文文报了警。

  记者昨天晚上联系到了文文,她的情绪很激动,她说,知道被骗后,她曾经多次找到李可,表示只要她把钱退回,她可以不追究。

  对于钱的下落,李可和邱华的说法明显不一:执法人员曾问过邱华李可是否给过他钱,邱华说:“没有,我的工资卡和银行卡一直在她手里拿着,她没给过我钱,我也不知道她是否往我卡里打过钱。”

  李可本人却说,诈骗来的钱,她给了丈夫的父母95000元,自己做牙花了5万,其他日常开销花了。

  文文告诉记者,她给李可的钱李可账面上都是有的,李可根本花不完,她从不买名牌和奢侈品。

  对于自己诈骗的目的,李可曾对检察官吕晓华这样说:“因为我虚荣心强,为了面子。我一直骗我丈夫。但我没有工作,为了骗我丈夫,我就以各种理由向朋友要钱。”

  记者对话

  20日晚8时,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李可的丈夫邱华。

  FW:李可被判了11年,你有什么看法?

  邱华(以下简称邱):关于这件事,我已经把所有材料都交给法院了,她骗我的事比她骗她朋友的事更严重。

  FW:如果你替她退赔一部分诈骗款,或许她可以被减刑。

  邱:我可以告诉你,她的钱都转到她父亲名下了。我在她的包里就发现过她给她父亲转账的证据。我把所有关于她转账的证据都提供给相关部门了。

  FW:她一直说她的钱都花在你们的夫妻共同生活了。

  邱:换做谁都会说是夫妻共同生活花销的。在她心里,只有她父母亲。现在这个社会,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多半就是为了钱嘛!起码我认识的这个女孩就是这样的。

  FW:在她之前你没有谈过感情很深的恋爱吗?

  邱:能谈婚论嫁的没有过。我们现在也向她提起了民事诉讼,不光是离婚。因为我父母也出了钱的,出了50多万元钱。我要等到刑事判决下来后,才能起诉和她离婚。

  FW:你不打算到看守所看看李可吗?

  邱:我去过好几次看守所了,她和我结婚就是为了钱。

  FW:你见过她的父母吗?

  邱:我和她结婚后,到她家去过两次,曾经问过这个事,她父母始终给我的都是模棱两可的回答。

  FW:为什么你不到她说的单位去问一下呢?

  邱:我当时很相信她,对于相爱的人你会去通过这种非常的途径去了解她的工作吗?

  就是因为她这个事,现在弄得我进京户口都办不成了!我属于京外调干,现在因为她,我的京外调干指标都办不了了!你说她害得我惨不惨!

  FW:我还是想问你:你不打算帮她偿还一部分钱吗?

  邱:我们结婚后口头和书面都有协议:各自借贷各自负责,共同财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法律追问

  李可所骗钱丈夫无责偿还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杨晓林律师认为,李可所负债务,其丈夫没有义务偿还。

  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是否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要看3点:一是夫妻举债是共同意思表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共同偿还。三是若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由个人偿还。

  本案中,李可骗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丈夫也不知道她的骗钱行为,因此没有偿还义务。

  李可被判决后,其丈夫有权提出离婚。根据规定,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心理分析

  女孩“好面儿”害人害己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兰林友认为,当今社会,婚姻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讲究匹配、对等的。

  女孩想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通常靠两种方式:学历和婚嫁。高学历既可作为寻找好工作的“敲门砖”,也利于找到“理想”的伴侣。除此之外,年轻女孩凭借自己的美貌或身材,傍上“多金男”或是捧着铁饭碗的“公务男”也是一招,所谓“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提醒处在婚恋期的女孩,即使在如今的高物价、高压力面前,面对婚姻时也一定要谨慎,面对出色的异性要真诚对待,不能靠欺骗来获得爱情。

  本版文/汪红那佳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