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民俗游戏引发的讼争
在福建的闽南地区,中秋博饼本是闽南人的喜庆民俗,但29岁的阿锋却将博饼“博”上了法庭。
阿锋称,在2010年厦门某知名社区网站举办的博饼大赛中,按既定规则他当时已成功博得“状元王中王”,却因主办方临时变更规则,致使他失去王中王大奖——一辆价值10万元的别克轿车。为此,阿锋将主办方告上法庭,请求法官裁决“我才是王中王”,并索赔奖品金额10万元。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阿锋的诉求。
阿锋起诉说,在
他说,到了总决赛,10分钟内,一桌10人都没博出“状元”所要求的点数,按规定要进入最后一圈次博大小环节。阿锋说,在最后一个圈次,他是第一个开始博,并博出“三红”,这是最后一圈次中最大的也是最早博出的,过了一些时候,另一个参赛选手小陈也博出相同的“三红”。于是,在最后一个圈次中阿锋和小陈博出的点数最高,于是,主持人宣布阿锋和小陈的点数相同,要求阿锋和小陈再进行“状元王中王”终局PK,全场一片沸腾,巅峰对决开始,小陈的点数最终战胜阿锋,获得“状元王中王”。
阿锋回去后一想,发觉不对,翻看该网站事先公布的《博饼规则说明》,总决赛如果在基本时间即10分钟内未能产生状元,完整圈次后,开始最后一圈博大小。规则说,最后一圈博大小先博到者为大。也就是说,虽然他和小陈都博到“三红”,但是他先博到“三红”,根本不需要再跟小陈决赛。但主持人在未征求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进行最终PK,则完全违反了博饼规则。阿锋说,当时在现场热烈的气氛下,他也很激动,接受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了最终PK,那是他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和对博饼规则的重大误解。更重要的是,被告临场篡改博饼规则,又未就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向他进行明确的告知,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于是,阿锋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2010年第四届中秋千人博饼嘉年华”活动中的最终“状元王中王”PK环节,确认他是“状元王中王”得主。
对于阿锋的起诉,被告网站却认为,在活动进行过程中,被告作为主办方,根据现场观众以及同桌参与选手的建议,对比赛规则进行了一些调整,并明确对现场所有人员公布,而原告是明知原来的规则并且也应当理解主持人宣布的变更后的规则,如果对规则调整有异议的话,当时就应当提出拒绝接受调整,并且要求以原规则完成整场活动,但是原告对规则的调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并用各种行动表示其接受规则的调整并完成了整场活动,而最终因为运气原因,其输给了本案第三人,未成为本次博饼活动的状元王中王。并不是像原告在诉状中所陈述的“主持人在不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径行要求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