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团队介绍>团队动态

男子要求前妻同吃同睡不嫁他人 法院出面禁止

 发布时间:2011-08-09 09:15 浏览量:516

                    20110308 09:19:09  来源: 中新社  作者:银雪

离婚后还被前夫骚扰,并被要求同吃同睡不能另嫁他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7日向媒体通报全国首例离婚诉讼后发出的人身保护令,法院判决禁止男方在女方工作地和住处的200范围内活动,或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不欢迎接触等。

据重庆市高院介绍,1991年,重庆酉阳县人钟雯雯和陈国川在新疆务工期间恋爱同居,1994年育有一子。200912月,钟雯雯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陈国川拒不迁出与钟雯雯的家,还要求与其同吃、同睡,并以钟欺骗自己为由,威胁、殴打钟雯雯。

20104月,钟雯雯向重庆酉阳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陈国川搬离其居住地。尽管如此,离开钟雯雯家的陈国川仍借探视小孩为名到其住处骚扰,并提出不许钟从事美容美发行业、不许另嫁他人等要求。5月,不堪忍受的钟雯雯在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经审查核实,法院认定钟雯雯在离婚后遭受家庭暴力,遂向陈国川发出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陈国川骚扰、跟踪、威胁、殴打钟雯雯,或与钟及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不欢迎接触,禁止陈国川在钟雯雯工作地和住处的200范围内活动,并要求陈国川未征得子女同意不得到钟雯雯家中探视等。据记者了解,陈国川在收到人身保护裁定后,未继续骚扰和威胁钟雯雯。

“这是全国第一例离婚诉讼后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屹介绍说,重庆针对家庭暴力严重损害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在该市20个基层法院试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从20107月起,重庆已发出12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家暴受害人的救济变得更加及时、直接和有效。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