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要求前妻同吃同睡不嫁他人 法院出面禁止
发布时间:2011-08-09 09:15 浏览量:516
离婚后还被前夫骚扰,并被要求同吃同睡不能另嫁他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7日向媒体通报全国首例离婚诉讼后发出的人身保护令,法院判决禁止男方在女方工作地和住处的
据重庆市高院介绍,1991年,重庆酉阳县人钟雯雯和陈国川在新疆务工期间恋爱同居,1994年育有一子。2009年12月,钟雯雯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陈国川拒不迁出与钟雯雯的家,还要求与其同吃、同睡,并以钟欺骗自己为由,威胁、殴打钟雯雯。
2010年4月,钟雯雯向重庆酉阳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陈国川搬离其居住地。尽管如此,离开钟雯雯家的陈国川仍借探视小孩为名到其住处骚扰,并提出不许钟从事美容美发行业、不许另嫁他人等要求。5月,不堪忍受的钟雯雯在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经审查核实,法院认定钟雯雯在离婚后遭受家庭暴力,遂向陈国川发出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陈国川骚扰、跟踪、威胁、殴打钟雯雯,或与钟及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不欢迎接触,禁止陈国川在钟雯雯工作地和住处的
“这是全国第一例离婚诉讼后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屹介绍说,重庆针对家庭暴力严重损害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在该市20个基层法院试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从2010年7月起,重庆已发出12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家暴受害人的救济变得更加及时、直接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