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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法官”李红星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4-02-27 10:37 浏览量: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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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5  民主与法制时报  庞 静

核心提示: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李红星是出了名的“楼道法官”,他常绕开堵车高峰于7点多钟到办公室,因平时处理案件速度快很少加班,还被称为“不加班”法官。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李红星是出了名的“楼道法官”,他常绕开堵车高峰于7点多钟到办公室,因平时处理案件速度快很少加班,还被称为“不加班”法官。

  “楼道法官”的调解法

  2005年至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数量少,工作强度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李红星每天都要安排七八次开庭。

  他经常在当事人看笔录签字的空当,到楼道接待下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因此被媒体誉为“楼道法官”。

  据了解,李红星年均结案近800件,连续5年名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结案第一,案件调解撤诉率在80%以上。

  2010年,北京市高院在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法院推广李红星的“调解工作法”。

  113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采访时,记者看到,李红星负责的一起离婚调解案还未结束,第二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推门进来了。

  几分钟后,第二个案件又调解完了。在书记员打调解书空隙,记者问第二个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还要等多久,看上去心情不错的当事人说:“也就10分钟。”

  不过,李红星也遇到过很固执的当事人。

  一名下岗职工花84万元买了套二手房后发现,楼上的厕所在厨房正上方,有臭味,遂以卖房人存在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

  法院将该案按照相邻权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理完后,当事人隔三差五到法院大吵大闹要见庭长、院长。

  后来,李红星建议当事人,“以房屋存在瑕疵为由起诉房屋贬值损失,赔偿金额6万左右合理一些。”

  再次开庭后,李红星与卖房人律师沟通未果后,又找被告人进行了沟通。最终以被告支付原告4.5万元赔偿金,原告放弃其他权利主张,双方达成和解。

  锻炼带来的新发现

  37岁前,李红星常下班接完孩子就回家休息,每天都很疲惫。后来,他下班后打羽毛球进行锻炼,既增强了体质,又提高了判断能力和反应速度。

  如今,提起李红星的性格,他的徒弟刘超称,“(做事)特别麻利干脆,也很顾家,就是有点儿急脾气。”

  刘超告诉记者,在李红星手下当速录员一年多来,“因为师父基本不加班,所以相比法院其他速录员,我的加班情况也比较少。”

  做法官,李红星是“半路出家”。道路桥梁专业本科毕业的他,当了5年工程师后,因为现在的妻子回到了北京,他才在1997年报考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班。

  学习两年后,李红星拿到了第二张学士学位证书,被分配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原知识产权庭)做书记员,一年后被调至民二庭。

  20044月底,李红星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回忆初到法院的那段时光,李红星告诉记者,那时知识产权庭一年处理案子100个,民二庭一个法官一个月就要办理20多个案子,但“这是我真正熟悉法官这一职业的黄金时期”。

  有一次,当书记员的李红星跟着师父审理一个借贷案,在庭审中,由于师父中途要去参加另一个合议庭,借贷案件暂时休庭。

  李红星综合分析发现,该案调解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于是,他直接建议双方当事人律师接受调解,并在师父参加合议庭回来时调解成功。

  从此,调解成了李红星办案常用的“工作法”。

  采访结束时,李红星告诉本社记者,他没学过心理学,但对不同当事人的性格、心理掌握颇有心得。

  “一定要尊重当事人,并且把解决问题的善意传递给当事人。有的人可以笑脸沟通,有的人接受正面批评,有的人听不懂法律,也不听你讲,你用通俗的话去解释,他比较容易接受,我们要去适应当事人,迅速作出判断和变化。”

  也许正是这种巧妙的“心理掌握”,成就了李红星的办案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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