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同居纠纷

患病忘密码 难取救命钱 被要求出文书指定监护人和代领事项

 发布时间:2014-02-27 10:19 浏览量:622

http://news.sina.com.cn/o/2014-02-25/141029559607.shtml

20140225  法制晚报  王妍 刘靖宜 仝璇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妍 刘靖宜 仝璇) 市民肖女士的父亲去年患老年痴呆症后遗忘了存折密码,近日,肖女士和两个妹妹想要帮父亲取钱治病,银行却告知需要提交一份指定监护人办理代领款项的文书,但法院、公证处均表示无能为力。至今,肖女士和妹妹一直未能解决此事。

  今天上午银行方面回应,此前工作人员误读相关规定。

  事件 被要求出证明女儿跑数月难办到

  肖女士家里姐妹三人,去年,79岁的父亲患脑梗死,之后一直无法自理,至今仍住在医院的ICU病房。

  此前,老人将积蓄和退休金存在某银行的存折里,总额数万元。由于老人长期住院,姐妹三人商量后决定将钱取出来,用于住院治疗费用的支付,但老人目前已经意识不清,更记不得存折密码。

  从去年年底开始,肖女士就到包括某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咨询如何帮父亲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上面要写清指定谁是唯一监护人,以及由其代理领取老人的款项等事宜。

  肖女士随后去了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受理变更监护人,“但是文书上只有指定的监护人,没有银行要的具体细则,银行还是不认。”法院工作人员建议找公证处做公证。

  随后,肖女士又向位于朝阳门附近的一家公证处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首先要保证公证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老人要能说清楚这些事儿,密码不就能记起来了么?”肖女士及妹妹都感到很无奈。

  无奈之下,姐妹三人只得先到父亲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了协议书。上面写清父亲因为脑梗死无法自理,姐妹三人共同协商由小妹作为父亲的监护人,并盖上了居委会的公章,但这份协议书没有得到某银行的认可。至今,她们也没有将父亲的钱取出。

  探访

  银行要求的这份文书这么难办吗?从昨天下午到今天,记者分别咨询了银行、公证处、法院。

  昨天,某银行广安支行柜台工作人员称,只能由公证处公证,证明老人授权某一人来办理相关业务。

  今天上午,某银行新街口北大街支行的一名主任表示,可以先带着老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诊断证明和协议书来到银行挂失,之后银行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下户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帮助其进行之后的相关事宜。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接待室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种情况我们做不了(公证)。”该工作人员称,由于老人目前神志不清,不是一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只能走法院诉讼,指定一个监护人。

  西城区人民法院导诉台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法院在做鉴定后可以出具法律文书证明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其指定监护人。但文书上不会注明关于授权监护人进行取钱、领退休金等具体事项。

  银行回应

  工作人员误读规定

  今天上午,银行方面表示,这位客户的情况比较特殊,银行对存款人的特殊情况很难准确查清,为了保障客户权益,银行会要求该亲属到法院申请,法院出具判决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事实及亲属关系进行认定,银行根据判决书处理相关问题。

  然后,亲属需要到老人所在单位、社区申请出具证明,进行监护人指定,由指定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问题。最后,亲属持上诉两份证明文件,以及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到银行修改密码。

  由于此类事件发生较少,此前支行工作人员并不是十分了解相关细节,所以会有错误解读,实际上,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并不需要在文书上写明“代领事宜”等。

  文/记者 王妍 刘靖宜 仝璇

  制图/廖元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