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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婚广告有悖婚姻自由

 发布时间:2014-02-11 14:16 浏览量:851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210/Articel07009GN.htm
( 2014-02-10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声音
  近日,婚恋网站百合网在春节期间投放的一则被“剩男剩女”认为是“逼婚”的广告引发不少争议,甚至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万人抵制百合网”活动,要求百合网删除该广告,活动支持者表示,要“与道德绑架和陈腐婚恋观斗争到底”(2月9日《北京日报》)。
  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婚恋网站投放“逼婚”广告,让未婚青年无法摆脱家人的“借题发挥”,把婚姻的目的异化为“给家人交代”,这样的宣传导向有侵犯未婚者权利的嫌疑。
  近年来,“逼婚”所带来的影响已是有目共睹。一些“剩男”、“剩女”怕被父母逼婚“逼”得不敢回家过年,就是最好的说明。面对父母“逼婚”,调查数据显示,高达65.9%的女性和55.9%的男性选择“想尽办法躲父母”。如今,婚恋网站投放“逼婚”广告,无形中等于往“剩男”、“剩女”身上火上泼油,如此一来,让未婚者躲不胜躲,长此下去没有病也难免会被“逼”出病来。
  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婚恋网站投放“逼婚”广告,自我推销的行为无可非议,但广告中所渲染的婚恋观,近乎于一种情感绑架,赤裸裸地将孝道凌驾于婚姻之上,这种注重孝道而忽略婚姻自由的行为与现代的婚恋观格格不入。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逼婚”不仅无法“逼”出婚姻幸福,反而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副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说,抵制“逼婚”广告,实际上就是捍卫自己的权利。
广西 黄春景/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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