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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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妇人外遇生子 27年后为争情夫遗产才承认

 发布时间:2013-10-29 13:30 浏览量:924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gangao/20131028/c_117905181.htm
2013年10月28日 17:18:10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台妇人外遇生子 27年后为争情夫遗产才承认

据台湾媒体报道,徐姓妇人与丈夫感情不睦,27年前徐妇在外为陈姓情夫生下一子,因为没有与丈夫离婚,儿子仍登记为丈夫的婚生子,然而情夫今年过世,她为了让儿子认祖归宗以继承遗产,到新北地检署自首涉嫌伪造文书。因已逾十年的追诉期,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处分。

新北市土城区徐姓妇人(53岁)与丈夫婚后聚少离多,生下一名女儿后,徐妇与陈姓男子发生婚外情,27年前为情夫生下儿子,由于她没有离婚,儿子仍登记为丈夫的儿子,丈夫毫不知情。

徐妇后来离婚,带儿子搬去与情夫同居,因情夫与丈夫都姓陈,她认为小孩不需改姓,但她一直担心当初瞒着丈夫帮儿子登记户口是犯法行为,不愿让儿子办理生父认领,以致于在法律上,儿子始终是前夫的儿子。

直到今年中,情夫过世,情夫家族的兄弟姐妹竟现身争产,徐妇相当不满,为了扞卫儿子获得遗产的权利,她只好向地检署自首,承认婚外情生下儿子,且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悄悄将儿子办理户口登记,犯了伪造文书罪。

检方告知法律追溯期已过,没有刑事责任,徐妇喜极而泣;但徐妇儿子若要继承生父的遗产,还须另打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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