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涉外审判正式启用专家陪审和专家咨询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09 10:44 浏览量: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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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 法律图书馆
新华网广州1月7日电(记者毛一竹)7日上午,一宗涉外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上多了一名来自法院外部的“专家陪审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综合处副处长陈莉虹。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说,这标志着广州中院在涉外案件审判中,正式启用专家陪审和专家咨询制度。
据广州中院统计,近三年来,广州市两级法院涉外商事案件每年收案量都接近1000件,数量逐年递增。除了过去传统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等,还有不少新类型案件,如外资企业解散纠纷、因隐名投资产生的股权纠纷、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纠纷、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等。
由于涉及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案件往往具有复杂性、疑难性、专业性。“光是一堆的专业术语就已经让人头晕,更不用说理解艰深的交易、投资过程了。”广州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姚义堂告诉记者,法官虽然精通法律,但也不可能精通每一个行业,法官辛辛苦苦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在行业人士看来也许并不专业,在审理过程中常常有做门外汉、说外行话的困惑。
为应对这些新问题,广州中院在原先成立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又专门设立了涉外专业委员会作为子专家库,同时建立了涉外专家陪审员制度。姚义堂说,专家将凭借在各自领域丰富的专业知识,为法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专业支持。
记者采访了解到,涉外专家主要来自政府机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是相关领域中具有较高专业权威、良好职业操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学者、专业人士。通过选任程序成为涉外专家陪审员后,在审判中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