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前语法官寄深情 败诉人写来感谢信
2014年12月25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陈文军
因为一段“判前寄语”,败诉的当事人写来了感谢信,对“法官能够维护正义,为民执法,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的执法理念表示感谢”。事情的起因是,两位老人与前儿媳张某为40万元的借款纠纷对簿公堂,张某诉称,两位老人的儿子钱某与其离婚后曾向其借款40万元尚未归还,现钱某去世,两位老人及自己的儿子张钱(时年17岁)继承了钱某的遗产,故要求两位老人及儿子偿还借款。庭审中,两位老人情绪激动,历数前儿媳的不是,我数次安抚其情绪。两位老人称,自从唯一的儿子去世后,孙子也很少来看望他们了,这是前儿媳故意拿孙子的冷漠来惩罚他们。我注意到,张钱虽名义上也是被告,实际上意见与其母亲一致。审理中,原告拒绝调解,坚决要求法院判决。面对风烛残年的两位老人,我在论证说理后判决前加了一段“判前寄语”,希望借此能安慰老人,用爱心融化对立的坚冰,我写到: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裁判也不困难。法官忧的是两位老人独子新卒,晚年生活谁来照顾?唯其孙张钱即将成年,希望张钱能够替父尽孝,多给予爷爷、奶奶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籍,并且能起到桥梁作用,让爷爷、奶奶与其母亲之间曾经的亲情关系得以恢复。每个人均面临着不可避免的衰老。‘勿以小嫌疏至亲,勿以新怨忘旧恩。’法官真诚地希望原、被告能顾念旧情,以德报怨,尽快和解,两位老人晚年生活愉快。”
判决后,双方的关系有缓和的迹象,老人虽然败诉,但心灵得到抚慰,特地写来了感谢信,我甚感欣慰。法官的点滴努力,如使我们的社会能好一点点,相互之间多一份真情、宽容和互助,多一点工作量,也是值得的。
时在岁末年初,万象更新之际,我希望每一个家庭都是幸福的。我希望,在我熟悉的城市和乡村,无论哪个角落,都会有热情的笑脸相迎。我希望,有相怨,无相恨,人间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