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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不归夫”离婚欠房款,“抑郁妻”悲观险自杀!

 发布时间:2014-12-09 11:44 浏览量: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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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5 上海法治报  王川 黄海骠

| 王川 黄海骠

丈夫周先生离家出走多年,林女士向上海虹口区法院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法院判令周先生支付林女士40万元房屋折价款。然而,周先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以致患有忧郁症的林女士产生轻生念头。最终,执行法官耐心开导、稳定了林女士的情绪,随后专程赴外地开展执行,终于帮林女士收到全额执行款。

周先生与林女士于2000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数月后携手走进婚姻殿堂。然而,婚后夫妻间时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周先生选择“离家出走”,独自去外地打拼事业并置房生活。

林女士患有先天性癫痫症,婚后未生育子女,长期独自居住,病情越来越严重,病痛的折磨、生活的压力又使她患上了忧郁症。在数次试图挽回婚姻无果后,林女士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分割房产。虹口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周先生取得外地房屋所有权,并须支付林女士房屋折价款4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林女士的身体状况,执行法官决定上门谈话并了解情况。在林女士家中,执行法官发现林女士脸部十分紧张,谈吐也是顾左右而言他。顺着林女士的眼神,执行法官突然发现了茶几上放着一瓶药和一杯水,走近一看竟是“安定”。林女士顿时嚎啕大哭起来。

之后,她向法官吐露心声,她从小生病拖累家人,婚姻也不幸福,活了几十岁,觉得人生没意义。对此,执行法官当即打消林女士轻生的念头,并耐心安慰她。在执行法官的真诚沟通下,林女士的心情逐渐平缓。

之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周先生进行了交流。周先生表示,当时难以将房屋变现,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宽限期。

“从法律上讲,你有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从道义上讲,这么多年来你未能尽到丈夫责任,如今林女士因你受到病痛折磨,你也应该予以帮扶。”执行法官因势利导开展工作,不断争取周先生的理解。

 最终,周先生承诺先行支付5万元,并积极寻找买家接手房屋,保证尾款在两个月内付清。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林女士,告知案件执行进展,确保其情绪稳定。

近日,执行尾款顺利发放到林女士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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