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成立家事合议庭巧断家务事
2014年11月17日 长江网 吴晓敏
(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韩艳 卜燕燕)11月17日下午,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妇联获悉,武昌区司法局、区妇联将协助区法院成立并建设专门的家事合议庭,形成审理家事案件的特有审判模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介绍,“家事合议庭”的建设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婚姻家庭案件数量增长快、案情渐趋复杂的需求,市法院和市妇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学习硚口区家事法庭的成功经验,在婚姻家事审判与调解中的尝试。今年在武昌区、江岸区、江夏区、新洲区等法院调研试点,建设家事审判合议庭,引入社会专业人士,作为家事调解员参与法院审理的调解程序,化解婚姻家庭矛盾,调适家庭关系,以便于法院进行婚姻家事案件的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武昌区法院、司法局、妇联关于家事合议庭建设的实施意见》,武昌区法院将建立10个家事合议庭,选派10名擅长婚姻家事调解的法官作为骨干力量,聘任8名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员,全区52名人民调解员和192名区、街道、社区三级妇联干部作为参与家事调解的备选队伍。
武汉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光菊指出,家事审判是一项具有很强社会性的工作,只有加强审判工作的社会联动,才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妇联组织要主动配合,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婚姻家事案件的调解,判决后的矛盾纠纷化解。希望武昌区以法治思维贴近家事审判实际,加强家事审判的长效协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协调联动,大胆探索家事案件判后司法延伸服务,以及探索建立“探视抚养档案、登记离婚协议司法确认、心理指导矫治服务、社会帮扶”等新举措,定期回访重大敏感案件,做好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有效落实仅靠判决和执行难以解决的未成年人监护和抚养问题,达到案结事了,维护家庭这个细胞生长和孽变的良好环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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