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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 家事审判的“黄金比例”

 发布时间:2014-11-03 10:02 浏览量: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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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  人民法院报  刘湛 卢文静

余姚法院法官向当事人了解案情。

    20142月,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妇联系统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通过构建“一庭一室一站”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力争在专业化审理和多元化解纷之间走出一条通往婚姻家庭和睦的道路。

    法庭:理性与情感的修炼课堂

    八零后的小刘和小杨原来是一对小情侣,去年年底,双方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办订婚仪式,但双方未正式登记。今年年初,双方感情急转直下,小刘提出要取消婚约,并要求小杨返还聘礼。小杨矢口否认,双方对簿公堂。庭审中,双方请了各自的亲戚出庭作证,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要查明事实有些困难。

    经验丰富的承办法官丁金琴考虑到,假设小杨确实曾经收到过男方的聘礼,这么大的一笔款项很有可能存银行。丁金琴启动依职权调查程序,查询小杨的银行账目情况。果不其然,在双方举办订婚仪式的第二天,小杨在工商银行的账户里就多出了20万元。

    面对法官的质疑,小杨卸下了伪装:“我是感觉被退婚很没面子很气愤,才说没有这笔款项的。”丁金琴这才做起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小杨返还小刘部分聘礼12万元。

    “家事纠纷是熟人或亲人之间的纠纷,不仅牵涉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还包括情感、经济利益等因素,既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的裁判来分清是非,也不能完全从情感角度‘一和了事’,只有用理性构筑客观事实,用情感维系道德良俗,理性与情感交融互补,才能真正化解。”丁金琴感慨道。

    说到家事纠纷处理中理性与情感的“平衡艺术”,人民陪审员也功不可没。

    今年3月,家事审判合议庭受理了一起兄妹之间的继承纠纷。由于父亲早逝,大哥周先生担负起了照顾弟妹的重任,错过了谈终身大事的年龄,一直单身。去年,70多岁的周先生因病去世,未立遗嘱,留下了一套拆迁房。其弟弟因为之前长期照顾周先生而居功并占用着这套房子,引发了其他四姐妹的不满,将其告上了法庭。

    承办此案的法官严联江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联合妇联系统的人民陪审员谢霞波在亲情上做文章。

    “你们大哥辛苦了一辈子,为了你们耽误了自己的幸福,你们在他死后却因为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你们对得起他吗…”“你们不想想,如果你们的大哥娶妻生子,这套房子还轮得到你们争来夺去吗?不要因为一套房子把兄妹情谊也耗完……”法官和陪审员几番掷地有声的话语,令双方惭愧不语。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起诉。

    “在审理家事纠纷中,妇联系统陪审员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不但亲和力强,而且调解经验丰富、调解手段灵活。实行婚姻家庭案件的陪审常态化,容易形成优势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成家事纠纷的圆满解决。”该院分管副院长余国英如是说。

    心理咨询室:驱散阴霾的阳光

    “法官,真是谢谢你,替我主持了公道。”近日,满脸笑容的姚女士将儿子的喜糖交到了丁金琴的手中。

    1988年,姚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后不久,丈夫就去外地打工,长年杳无音信,姚女士独自把儿子拉扯大。1996年,姚女士被查出身患癌症,治疗后病情得到了控制。就在姚女士病困交迫之际,身在外地的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考虑到姚女士的意愿和身体状况,法院先后5次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今年8月,张先生再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丁金琴拿到案卷后思虑万千:单纯判决不离婚,无法真正驱除姚女士心底的阴霾。

    丁金琴和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余姚市妇联副主席魏晓萍取得联系。在丁金琴的安排下,姚女士来到了该院专门设置的心理咨询室,有了一次敞开心扉的机会。

    满腹的委屈宣泄之后,姚女士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丁金琴和魏晓萍试图唤起其面对现实的理性和勇气。“说实话,我们很钦佩你,你能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把儿子抚养成人,这证明你不但很智慧还很坚强。可是,你必须承认你现在拥有的是有名无实的婚姻,与其在失败的婚姻里煎熬折磨,不如还自己一个真正的解脱与自由,心情真正豁达了,身体才会好起来。”

    最终,姚女士同意离婚,由丈夫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姚女士,并补偿姚女士10万元。

    据丁金琴介绍,当前婚姻家庭纠纷中很多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负面情绪。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能够帮助当事人客观评价自己和他人,引导其做出理性和明智的选择。

    至今,该院已通过前期心理干预,成功化解了近20起因离婚引发的一系列纠纷。

    家事纠纷联络站:前置的司法服务窗口

    为进一步发挥妇联系统作为妇女群众“娘家人”所具有的信赖优势,今年年初,该院在妇联部门成立了家事纠纷联络站,从而将对家事矛盾的司法介入提前了一大步。

    今年5月,32岁的安徽人赵某因丈夫陈某家庭暴力来妇联请求帮助。接待她的谢霞波建议其利用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保护自己的权益。该院根据赵某的申请,在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书的同时,将两口子召集到妇联进行悉心调解。陈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双方最终和好了。

    如今,该院驻妇联家事纠纷联络站“火速蹿红”。法官们每半个月就会到妇联联络站一次,为前来投诉或者救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家事纠纷的“集散地”,社区也是该院司法服务前延的“主战场”。每个临近月末的星期六,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们会选择城区的一个社区,进行为期半天的“摆摊”,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9月的一个周末,余姚市某社区的陈老太太找到正在值守的丁金琴,气咻咻地叫着自己养了“白眼狼”。原来,82岁的陈老太太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丈夫早年去世,陈老太太原来的老房子拆迁后一直居住在女儿家,日常的生活开支从拆迁款中支付。最近,陈老太太觉得自己年事已高,想要跟三个儿子居住,可三个儿子以分文未拿拆迁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丁金琴立即联系陈老太太儿子所在的社区干部,为陈老太太上门做工作,还特意为陈老太太跑了一趟社区。经过近一个月的沟通,陈老太太的三个儿子同意轮流照顾母亲,并每月支付赡养费。陈老太太对丁金琴不计麻烦的工作态度连声称赞。

    “家事纠纷的处理和普通纠纷不一样,需要我们在贡献自己的专业智识之外,倾注更多的情感,花费更多的精力,借用更多的力量。为了寻找纠纷化解的‘黄金比例’,我们会一直努力下去。”丁金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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