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审判30年回访实录:一个男孩的生命重建
2014年10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 严剑漪 陈凤
图为杜鸣和同事们给阿旭过生日。刘
宁 摄
藏传佛教有一个很美的隐喻:人的心会一再受伤、一再碎裂,每次伤痛都有一道裂痕,最终,那颗受伤的心会碎裂成慈悲美丽的千瓣莲花——
【编者按】
30年前——1984年10月,中国大陆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从此星火燎原:从上海到全国,从1个“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审判庭”,从1名法官到如今的全国7400余名少年法官。在此期间,一个个“问题少年”从少年法庭回归社会,于是,一个个故事在这里延展,犹如一段段心灵归返的人生旅程,让人感叹,促人深思。
1 从神偷到大盗
“十几岁就开始跟着人家屁股后面学偷钱,开始时学得不好,经常被抓。”
阿旭坐在笔者对面,坦然地描述着自己年少不羁时的经历。如今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经常出入派出所、因抢劫罪被判刑的小混混了,而是一个五星级酒店西餐厨师,左手食指上切菜时留下的伤口是他身份的象征。
阿旭今年18岁,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每天下午1点出门,到酒店后就换上厨师服,一直工作到晚上9点,下班后跑步或者骑自行车回宿舍。“这份工作是学校老师给介绍的。”
“老师推荐,说明你很优秀吧。”
“不是,是因为我帅!”阿旭咧嘴一笑。
很难想象,面前这个帅气阳光的男孩,曾经是一份判决书里的“恶少”。
阿旭2岁时,母亲因受不了丈夫的嗜赌如命和经常打骂,丢下阿旭离开了家,自此,“妈妈”成为阿旭心中一个没有意义的词汇。母亲走后,父亲依然迷恋赌博,只要有赌的机会就绝不会放过。
“那时我才4岁,晚上看不见他就一直哭,邻居听到了很担心,大半夜的出去找我爸。”这是阿旭长大后从大人口中得知的。
上了初中后,阿旭和几个伙伴开始在外面瞎混,打游戏、泡吧,夜不归宿,父亲给的钱变得不够用,于是就想到了偷。因为不熟练,起初经常被抓,阿旭至今记得第一次被送去派出所时的场景。
“刚开始进去挺害怕的,特别希望爸爸过来陪我。后来,警察联系不到他,没办法,只好把我放掉了。”
被抓惯了,阿旭竟然开始觉得无所谓了:“通常被抓进去后,警察给我倒杯茶,聊两小时后就放我出来了。”
父亲曾试图说服阿旭不要偷钱,拉着他一起看电视里的《东方110》、《案件聚焦》,然后说“旭旭看到了吧,以后不要再偷了”。阿旭回忆道:“我表面上说晓得了,其实心里觉得那些电视里的小偷太笨了,这种技术还去偷,我就被抓得少,心里为自己感到挺自豪的。”
初二时,阿旭在网吧结交了几个朋友,这成为他从“小偷”向“抢劫犯”转变的导火索。
“当时在网吧,大家聊得很开心,玩着玩着没钱了,我就说我们去偷吧,他们说这么大了还偷太丢人,后来我们就想办法‘拗分’(沪语,指小流氓讹钱)。”
刚开始阿旭他们只敢讹年龄小的学生,渐渐胆子大了,目标转向成年人。
“第一次抢大人钱的时候很紧张,我第一个冲上去,掐住她的脖子,叫她不要说话,否则把她脸划破。然后我叫另外一个人(同伙)搜她的身,钱拿出来后就放她走了,她还跟我说她不会报案的。我对她说‘谢谢你’。”
阿旭回忆,“抢完之后心里很害怕,一路狂奔,不停地安慰自己‘警察不会发现的’,到家后觉得好累啊,很快就睡着了。”
后来抢得多了,阿旭变得老练、脸不红心不跳了。2011年8月的一个深夜,阿旭又一次和同伴实施抢劫,抢到的包里有1200元、MP4、雨伞等。和往常一样,大家把钱分了后就各自回家,他们没有想到,这成了他们的最后一次抢劫。
2 审判的时候到了
2011年9月20日,该来的真来了。
那天下午,阿旭在教室里上语文课,老师悄悄在门口把他叫到办公室。“老师说警察来了,问我是不是抢劫了,我抓着办公室里的栏杆,全身都在发抖,断断续续地跟老师讲了事情经过。”
很快,阿旭被送去看守所。阿旭进去的那个房间里有十来个人,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些比自己更“厉害”的人。“我跟他们说我是抢劫进来的,他们没什么反应,后来我知道他们里面有贩毒的、扔烟头放火的、在网上扬言杀人的,我的事情在他们眼里都习以为常了。”
在看守所里待了两个月,阿旭终于熬到了开庭的日子。“总算开庭了,身体在颤抖,感觉审判我的时候到了。”阿旭说。
进了法庭后,阿旭看到父亲,对着父亲笑了一下。
“这个笑是想表达什么呢?”
“我就是想告诉他我没事,我自己做错了事自己会承担。”
法庭上,阿旭从头到尾就说了4句话: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这个社会。我不应该犯罪。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一个机会。
案子是当庭宣判的,阿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阿旭听不懂“缓刑”的意思,只知道是判刑了,不是三年就是五年。他懵了,拿着判决书回到看守所给房间里的“老大”看。“你可以出去了!”经验丰富的“老大”告诉他。“他们叫我吃好饭再走,我说我不吃了,我都要出去了,吃什么饭!当时觉得自己自由了,以后再也不犯法了。”说到这里,阿旭不好意思地笑了。
阿旭的案子是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判的,庭长杜鸣回忆:“当时这个案子争议挺大的,抢劫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多次抢劫就是十年以上,因为他(阿旭)当时不满16周岁,所以有减轻情节,但刑期也不能太短。有人提出这孩子劣根性很深,多次偷抢,他的父亲当时也起不了监护作用,不能判缓刑。但我们认为,只要后期的帮教考察跟上,这个孩子是可以判缓刑的。对一个孩子的判决,应该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
于是,判决前,杜鸣和法官们作了仔细的走访。她们找到青保办,又和阿旭所在的学校商量,帮阿旭在学校里安置住处,并和阿旭的班主任鲍老师进行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法院最后判决阿旭缓刑。
“放出来时是我爸和鲍老师来接的,我爸带我在一个小饭馆吃了点东西,买了件衣服。回学校后,老师们对我都很好,同学们也没有用异样的眼光看我。”阿旭说。
3 又遭遇骨肉分离
命运有时喜欢不停地考验一个人。阿旭没有想到,接下来等待他的竟是更残忍的骨肉分离。
“父亲得了一次重病,脑溢血,花了几万块钱。出院后,他的精神就不太正常了,常常在别人跟前犯病。”提起父亲,阿旭神色凝重,“我姑姑跟我说我爸半夜起来会掐死我,叫我把他送精神病院去,我不肯。”从此,阿旭开始独自一人照顾父亲。
因为没有收入,父子俩挤在一个破旧的老房子里,阿旭将家里的另外一套小房子租了出去,这样每月有900元的房租收入,再加上申请的600多元低保,父子俩艰难度日。虽然这段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但却是阿旭和父亲相处最多的时光。
2013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阿旭和父亲在聊天。“他突然倒在床上,我开始还以为他睡着了,然后发现他在翻白眼,我就拍他,怎么拍都拍不醒,后来就口吐白沫了。”惊慌失措的阿旭赶紧打电话给鲍老师,在外出差的鲍老师在电话里提醒阿旭立即拨打120,然后鲍老师又通知学校的史老师过来帮忙。
“到了医院,医生说这个情况是脑溢血,要做手术抢救,需要十万块钱。我问史老师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帮我筹钱。”阿旭说。
然而医生又提醒阿旭,手术有风险,父亲可能会死在手术台上,即便做了手术捡回一条命,以后也很有可能半边瘫痪或是植物人。
阿旭茫然地面对着发生的一切,他跟医生说“要考虑一下”。他打电话给姑姑,但姑姑来了以后扔下200元就走了。
凌晨的时候,父亲去世了。
“当时想救爸爸吗?”
“想,但是那(考虑的)两个小时里我始终没有开口。”说到这里,阿旭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有没有自责过?”
“有,觉得把房子卖了就有钱了。”阿旭泣不成声。虽然父亲嗜赌,但父亲仍是父亲,是阿旭从小到大的唯一依靠。
4 一份羊排的感恩
父亲的过早去世让阿旭尝尽世态炎凉。由于拿不出钱,父亲的遗体在殡仪馆躺着,无法火化,阿旭欲哭无泪。
这个时候,法官来了。在得知阿旭面临的棘手难题后,杜鸣赶紧和同事一起找到居委会和司法局。经过多次协调,在众多好心人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阿旭操办了父亲的后事,丧葬费用由相关部门拨款。
“那时候我曾经打电话问姑姑和舅舅要一点钱,他们不给,我实在没办法了,幸好有法官、老师帮我。”阿旭感慨。如今,父亲的骨灰盒寄放在殡仪馆,有关部门为他垫付了三年骨灰盒寄存费。“三年以后我会赚到钱,然后给我爸买个墓地!”阿旭眼神很坚定。
唯一的亲人过世,身无分文的阿旭有一顿没一顿,居委会为他联系了一家饭店解决一日三餐的温饱问题,后来还为他支付了水电费,使阿旭度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时光。
春节到了,杜鸣和少年庭法官们开始每天轮流陪伴他。
初五那天,杜鸣带阿旭去餐厅吃饭。“他看了菜单之后说一点都不想吃,他可能是觉得太贵了,我说你不吃杜老师也要吃的,然后我给他点了一块羊排,他说这个羊排才2两要190多块,太贵了。”杜鸣红了眼眶,“一年以后,他跟我说,他现在在酒店已经会做自助餐了,每天都吃很多羊排和牛排,问我什么时候来,要请我吃。”说着说着,杜鸣的眼泪就下来了。
那年夏天,杜鸣和少年审判法官们前往阿旭的学校,和班上的师生们为阿旭“密谋”了一次生日会,这令从来没有吃过蛋糕、吹过蜡烛的阿旭兴奋不已,“同学们叫我闭上眼睛,跟着他们走,没想到大家给了我一个surprise!”阿旭的开心之情溢于言表。
家庭的变故、成长的曲折,使阿旭磨炼出了感恩、体贴、坚毅的性子。杜鸣很心疼阿旭,但她更高兴看见阿旭的成长。
“孩子不容易,靠着自己一天天地长大,当然,这其中社会的力量也很重要。”杜鸣说,“很多事都是有了多方面的协助才能完成的。法官有时候起到了一个牵头的作用,碰到什么问题找什么部门,然后由这些专业部门去解决。其实,宣判之后如何恰当地去关心这些孩子的‘心’,这是非常关键的。”
■采访实录■
问:开庭之前对法官什么印象?
阿旭:觉得法官像阎罗王,感觉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夺走我的小命。
问:开庭以后呢?
阿旭:法庭很严肃,不可侵犯。不过我受不了别人把我曾经做过的事在众目睽睽之下讲出来,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可我还是不想让人一再地提起。
问:知道自己的刑期时,心里是怎么想的?
阿旭:那时我不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法槌敲下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完了,要进去了,脸苍白苍白的,眼泪完全收不住。后来我才搞清楚什么是缓刑,原来我可以出去了。
问:法院判决后,有没有再偷过或抢过?
阿旭:没有了,不想再做了,也没有这个必要。我现在觉得之前很傻,也很后悔,但是后悔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
问:以后你有孩子了,会把你的经历告诉他吗?
阿旭:我会。虽然这段经历不光彩,但是我要给他敲警钟。我要告诉他,你爸也有老底,但这又怎样,做错了一定要去承担。
问:现在还来法院吗?
阿旭:会,每隔一段时间就来,找杜法官聊聊。我现在有什么想法就会说出来,看看朋友们能不能对我有点帮助,免得我想到什么一冲动就去做了,我不想再后悔。杜法官还有班主任鲍老师、史老师都是我的朋友。
问:现在最想说什么?
阿旭:感谢吧,如果我没有碰到鲍老师,而是在别的学校抢劫了,他们可能会说这学生我们管不住你们给他判刑吧,不愿意帮我对法院作保证。假如我没有抢劫,我也不会遇到杜法官和陈法官,那么我之后的路也不一定走得过来。现在的我,未来可能还会更好。坏事变好事了,后面会少走很多弯路。
■采访余思■
采访完阿旭,笔者想到了上海少年法庭从成立初期就一再强调的“社会一条龙”制度,即法院与青保、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犯罪和矫治工作体系。在阿旭的故事里,一个系统、有效的社会支持体系对一个失足少年的回归之路是何其重要,对于少年审判、少年审判法官来说更是何其需要!
上海是一个拥有几千万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公民社会相对成熟,基层社区组织也比较健全,专业的社工队伍逐渐壮大。经过30年的努力,“社会一条龙”有了一定的发展,但随着未成年人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少年审判法官的办案压力不断增大,审判一方面要集中心思专心审判,另一方面又要在原有的“社会一条龙”基础上不断开拓与新资源的衔接,时间的有限性,资源的互通性,这是“社会一条龙”制度在新时代需要考虑和提高的地方。
如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机构和组织的专业职能,如何为少年审判提供系统的支撑服务,如何帮助协调解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实际困难,少年审判法官们还在默默地孜孜以求。当看到故事中那些少年审判法官们一双双真诚无私的眼睛时,笔者想,这不只是少年审判法官独自奋斗的路程,这更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因为,少年强则国强!(严剑漪
陈凤)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