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一审错误 他改判案件最多
发布时间:2013-11-26 10:22 浏览量: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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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巍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作者:王巍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作为二审法官,41岁的一中院民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王茂刚能及时发现一审的错误并予以纠正,年结案超300件,无一错案,服判息诉率在98%以上,是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最多的法官。
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上诉案中,一审法院查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束某投资饭店的19万元和束某名下的10万元定期存款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并在此基础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束某对其中的金额有异议。
王茂刚是二审承办法官,他通过银行查询到束某投资饭店的银行对账单、束某和陈某的存折流水账等,证实了束某将10万元定期存款以及陈某名下的7万元存款取出后,另加上2万元现金共19万元一并投资饭店,一审对10万元定期存款属于重复计算。二审时,王茂刚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此案进行了改判。
事情虽然不大,但反映出王茂刚审案事无巨细,均能一丝不苟,发现问题,他总能想方设法纠正。
近几年来,他共审结案件1800余件,年结案均超300件。几年来,在对上诉案件的审理中,他坚持对一审中的错误予以纠正,共改判一审案件132件,发回24件,改发率8%,是改发案件最多的法官之一。
王茂刚改发的案件经过“万件案件评查”,无一错案,服判息诉率在98%以上。这其中因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不足2%,也均因判决正确而被驳回再审申请。
由于业绩突出,王茂刚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创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