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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贩卖亲生儿女 终被判刑法官不遗余力解救 母子团圆

 发布时间:2013-11-14 09:03 浏览量: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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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梅贤明  通讯员  施  琦)人性泯灭的父亲将一对亲生儿女贩卖,该案移送到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后,法官不遗余力做好案件后续工作,联合多部门共同解救两名被拐卖的儿童,终于让母亲和子女团圆。日前,福清市法院主动与福清市公安局联系,共同开展解救被拐卖儿童活动,经过刑侦大队民警的努力,在福清市妇联、市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的配合下,被生父贩卖的男童黄俊俊终于回到母亲余某身边。

    黄俊俊2006年出生,还有一个小一岁的妹妹黄欣欣。2009年初,其父亲黄某经常找茬殴打其母余某,并把陌生女子带回家,余某无法忍受离家出走。黄某因手头紧张,产生了卖掉子女的邪念,先后将欣欣和俊俊以2万元和6万元的价格卖给福清市龙田镇、港头镇两户人家,且不告诉余某孩子的下落,后来干脆玩起了失踪,余某只得向警方求助。

    2011年,福清法院少年庭审理被告人黄某等拐卖儿童一案时,发现了俊俊和欣欣的去向,随后多次前往俊俊和欣欣所在村解救,欣欣被警方解救后及时回到了母亲余某的怀抱。但解救俊俊时却被其养父母及家中老人舍命阻拦,并将孩子藏匿起来,致使警方解救失败。

    2012年2月15日,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虽已生效,但孩子一直未能回到母亲身边。

    两年来,余某为与儿子团圆到处奔波,请求法院帮助找回儿子,法院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也始终未放弃寻找俊俊的下落。因俊俊的养父母在国外打工,家里70多岁的老太太拒绝配合法官的工作,在多次劝解无果后,法官取得了民警的支持,大家通过分析俊俊的年龄,判断他应该已经上学,随后走访了港头镇多家小学,并对和俊俊年龄相近的2700多名学生进行排查比对,发现一名叫小杰的小学一年级学生与俊俊十分相似。经过进一步调查,今年11月1日,俊俊被顺利解救到公安机关。当天,经DNA比对,确定小杰就是被拐卖的俊俊,民警和法院工作人员随即将俊俊送回到他的亲生母亲余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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