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中院 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谭平
2013年09月25日08:17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谭平是清远中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唯一的女法官,一名80后女法官。由于中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受理案件基本为上诉案件,案件中当事人矛盾更复杂、调解难度更大,往往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精力,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女性独特的视角、80后对工作的热情,都让她成为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好手。
张俊 蒋春香
家事合议庭唯一女法官
家事审判的好手
初次见谭平,五官清秀,扎一条马尾,戴着眼镜,说起话来娓娓动听。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有着80后自信开朗、学历高、专业素质高的特点,经过多年历练,她更是具备了法官所必须有的观察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谭平2007年起在清远中院民庭工作,自去年开始专职审理家事类案件,是家事合议庭中唯一女法官。
法官好比“社会医生”,不仅仅是判断法律上的是非曲直,还要帮当事人解开心结,让双方信服。而家事审判庭法官,则好比是“家庭医生”,处理的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伦理、情感问题,因此审判不仅要理顺案件当事人间的经济关系,更要让他们消除对立、弥合亲情,力争恢复彼此间情感。
谭平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女儿刚满一岁。谭平说:“除了法官身份,我同时也是一名妻子、母亲,能够体会家庭中出现的种种矛盾,也能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情。在办案过程中,我能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方面思考问题,因此比较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较强的审判专业知识和婚姻生活经验,让谭平在家事审判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温情模式”,让她成为家事审判合议庭中的骨干法官。
70岁老夫妻要离婚
破碎家庭重修旧好
在审理家事案件时,谭平并不是简单地“以判了事”,更是注重和案件当事人说法讲理,努力让每宗家庭纠纷案都能案结事了,并注重权衡各种利弊,全力保障家事案件中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每起婚姻纠纷既有不同的特点,也有它们的共性。一些婚姻案件,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表情和动作掌握他们的心理,只要双方有和解撤诉的"苗头",我们都会想方设法促成和解,尽量帮助当事人维持和修复亲情关系。”谭平说道。
一宗70岁老人要求离婚案件,让谭平仍记忆犹新。“这是我审理过当事人年纪最大的婚姻纠纷案件。”谭平回忆道。
阳山县70岁的老太太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同居9年、结婚8年的老伴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老太太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这么大年纪怎么还要离婚?拿到卷宗时,谭平不禁有些疑惑。原来老太太与老爷爷婚后没有生育小孩,如今年纪大了,老爷爷及其与前妻生的两个儿子开始对她有些厌烦,大儿子带老爷爷回到四川生活,将老太太丢下不管,造成她生活困难,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诉讼之前,老爷爷小儿子还打骂老太太,附近亲朋好友救济她一些钱、米等,都被小儿子拿走,目的是想赶走老太太。为此,老太太请求法院准予离婚,并借此要求老爷爷一次性补偿2.5万元,好让自己今后的生活有些保障。
老人被人嫌弃,让谭平很痛心。谭平想,老太太无儿无女,若准予离婚,将老无所依、老无所居,且老爷爷也是七旬高龄,难以给予这么多的经济补助。加上两位老人相处多年,其实是有较深的夫妻感情,最后,谭平依法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为挽救两位老人来之不易的婚姻,谭平找到老爷爷及其两个儿子,从一家人近20年相处的点滴讲起,以情感人,劝说他们要家庭和睦,互敬互爱,让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并同时积极联系妇联、村居等组织,建议他们对老太太进行帮扶,督促范老头的两个儿子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让一个本来面临破碎的家庭重修于好。
千元争议的离婚案
为结案奔忙一个月
谭平每个月审理近10宗家事案件,除去休息日,几乎每天都在同时处理着几宗案件,时间非常紧。但有些案件,为了化解当事人矛盾,谭平宁愿多花些时间做足调解工作,也不愿看到当事人接受法院的裁判之后互相之间仍然带着芥蒂或矛盾。
“我写一份判决书可能只要半个小时就完成,但调解工作可能需要几天、一个礼拜甚至是一个月,只要有化解双方矛盾的机会,我就不怕麻烦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样的办案结果我更心安。”谭平说道。
最典型的莫过于一起只有千元争议的离婚上诉案件。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男方要求女方给予经济补偿。一审法院判决补偿金额2000元,男方不服上诉。二审期间的第一次开庭男方无故缺席,按照法律规定谭平可以缺席宣判。但谭平没有这样做,而是通过电话或者去到当事人家里做男方思想工作,就赔偿金额进行协调。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将补偿金额定为3000元,并完成了支付。
“在此过程中,男方对补偿金额一直变来变去,一时要多一点,一时又要少一点。本来案情简单,可以很快下判,结果是多花了一倍时间。但我觉得值。”谭平笑着回忆道。
正是每宗案件都多花了心思,做足了判前依法依理的调解工作,她审理后的案件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当事人投诉,都做到让案件当事人满意而归。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向家暴受害者发人身保护令
家庭纠纷案件中,除了经济上的纠纷,一些当事人特别是妇女还可能承受家暴。谭平认为,法官不仅要理顺家庭成员中的经济关系,更要勇于担当保护家庭弱者、维护社会和谐的使命。
去年,谭平审理了一起涉及家暴的离婚案,刘某(女)和宋某(男)两人于2008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子女。婚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小事争吵,甚至出手打架。刘某在庭上称,3年多来她共遭受宋某家暴40多次,宋某还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刘某向法官提供了相关证据,宋某也在庭上多次对刘某使用侮辱性言语。鉴于此,谭平依法做出人身保护裁定,裁定宋某在人身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内禁止一切家暴行为,刘某相关家人也受到相应的保护。如有违反则将被法院罚款、拘留,或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除了办案,谭平通过参加各种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向广大群众传授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希望唤醒广大妇女儿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引起整个社会对维权工作的重视。
婚姻需要用心经营
生活需要精心维护
年轻的谭平很懂得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我和老公是夫妻,也是朋友。大家对对方都很信任,有什么问题都共同商量解决。婆婆帮忙带小孩子很辛苦,我也不时会给婆婆买些小礼品表示感谢。”谭平与大家分享家庭生活时,脸上不禁露出幸福的笑容。
审理不少离婚案件后,谭平也有自己的办案心得。“婚姻官司,无论谁输谁赢,双方的感情都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其实夫妻相处的关键在相互沟通、理解与宽容。”谭平呼吁,婚姻需要夫妻用心经营,生活需要大家精心维护。“夫妻要有家庭责任感,要多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面对纷纭繁杂的社会生活压力,妻子应多鼓励与关怀丈夫。面对家庭与事业两副重担,丈夫应多体贴与爱护妻子。此外还要重视与双方亲友保持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