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虚构债权稀释债务提虚假诉讼被识破

 发布时间:2013-10-23 09:11 浏览量:541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3-10/22/content_71869.htm?div=-1

    本报讯  因身陷债务濒临破产,船老大张某就让朋友王某帮他虚构债务,王某到法院起诉时被法官当场识破。

    近日,王某走进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人民法庭庭长办公室,递上诉状声称要“讨回借款”。庭长马剑慧看到又是起诉张某的民间借贷案件,顿时警觉起来。原来,从今年5月开始,衢山法庭就受理了大量以船老大张某为被告的案件,案由均是民间借贷,起因则是张某渔业投资亏损资不抵债。马剑慧看着这张崭新的、落款时间却是2011年的“借条”,发现纸张有清晰的折痕和新鲜的墨色,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他这很可能是一起虚假诉讼。马剑慧不动声色地向王某了解起“案情”,王某在借款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上支支吾吾,当再被问起“欠条是不是刚刚写的”时,王某神色慌张矢口否认。马剑慧不失时机地向王某解释了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并告诉他此前岱山有三人因虚假诉讼被法院判刑。在刑罚威慑和强大的心理压力下,王某最终承认自己“一时糊涂,禁不住朋友央求”。

    岱山法院衢山法庭为了甄别虚假诉讼,审查原、被告之间是否有亲戚、朋友等特殊关系,综合审查借条的纸张、折痕、墨迹的新旧程度,追问并审核原告借款的时间、地点等细节。今年1月以来,该庭成功鉴别虚假诉讼4起。

    (张  伟)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