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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情理” 广西为妇儿维权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3-10-22 08:55 浏览量: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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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0-21      中国妇女报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的重要职能。在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中,司法机关与妇联如何进行有效对接?广西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建设,实现了法院的“法理”和妇联的“情理”有机结合。
    2011年,为顺应社会转型背景下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新需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自治区妇联与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
    “维权岗”对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进行了深化和拓展,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自治区妇联与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建立合作培训交流机制的意见 》等文件,制定“六个一”的建岗标准,为妇女儿童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实行“三优先”原则(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联动”机制(调解联动、审判联动、培训联动),以及“12345”的管理体系。目前全自治区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318个,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法院法庭全覆盖,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把把庄严而不失温情的保护伞。

    调解联动 把矛盾解决在诉前

    柳州市早年离异独居的退休教师谭女士最近与儿子小彭闹得不可开交。谭女士到处哭诉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小彭则因背负沉重经济压力无暇顾及母亲,并对母亲的做法极为不满,双方僵持不下,互不妥协,均表示要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眼看着母子俩就要对簿公堂,柳州市妇联干部与市中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及时组成联调小组介入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相互谅解理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官司”圆满地化解在诉前。
    广西通过妇女儿童维权岗,妇联、法院建立起联合调解的维权制度。法院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邀请妇联干部来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各级妇联干部既是信息员,又是调解员,她们活跃在基层一线,遇到涉及妇女儿童的复杂疑难纠纷,妇联干部及时与法院维权岗法官进行必要的沟通会商,共同研究调解方案,促进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节约了大量的庭审成本。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妇联邀请维权岗的法官走出法院化解纠纷和矛盾,延伸了法院司法服务。

    审判联动 让法律闪耀人性的温情

    2011年1月,贵港市港南区农村妇女阿花不堪忍受丈夫的长期虐待和暴力,一时失控将丈夫杀死。作为此案人民陪审员的市妇联干部通过多次实地走访,了解到阿花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她平时又是村民们公认的好媳妇,孝老爱亲、勤俭持家。市妇联干部向法庭建议对阿花从轻处罚。最后,法院综合阿花投案自首、悔罪表现及相关情况等因素,对阿花作出了从轻判决。
    广西各级法院建立和完善以妇联干部、妇女骨干等参与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全自治区、市、县妇联干部陪审员136人,她们发挥联系广大妇女和广大家庭的优势,以“娘家人”的身份为涉案人提供诉前的心理疏导、平抑情绪,引导妇女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诉讼中,参与案件调查,参加陪审,增加当事人的信心和对法律的理解;诉讼后,参与回访和帮扶,营造和谐司法的氛围。“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陪审员经常参加陪审,可以让妇女儿童感觉到有‘娘家’的依靠,庄严的法律体现出‘温暖的味道’。”这是梧州市苍梧县妇联主席冼友芸作为人民陪审员在多次参加妇女儿童案件陪审后的感慨。

    培训联动  实现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互动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先进性别文化……这些理念让我们耳目一新,为今后我们审理案件带来了新的视角。”广西高院一名法官在聆听了自治区妇联主席王革冰到“广西法官大讲堂”所做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专题报告后感慨。
    为加强法官队伍、妇联干部队伍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和妇联干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广西高院与自治区妇联启动了合作培训交流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学院、妇干校、法官讲坛、培训基地、实训基地等平台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通过开展专家讲坛、专题调研、培训交流、法律宣传、互派师资、举办专门培训班等措施,在法官培训中纳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的内容,增强他们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在妇联干部的培训中由法官授课,增强她们维权工作和服务的知识能力。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互通有无。近两年来,全自治区法院系统接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培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超过5000人次。各级法院也应妇联邀请,派出法官对全区市、县、乡妇联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及妇女骨干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累计培训1万多人次。

    打造品牌  构建社会化维权新格局

    “在全区法院探索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已经成为广西法院的一大品牌特色和亮点。”这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对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的肯定。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的深入推进已经成为了全区妇联实施“双维双促”平安建设工程(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促进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闪光点。小小“岗湾”成为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断拓展和延伸的有力推手。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联合城区妇联等多部门成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对涉及妇儿权益的案件进行诉前联动调解,还与广西最有影响、覆盖面最大的公益性热线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联手,借助专家优势对涉及婚姻家庭类的案件进行调解;柳州市法院、妇联开辟网上“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法律咨询专栏,群众可随时进行网站、微博在线或留言咨询,由维权岗成员回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妈妈”式审判教育,推行心理纠正机制、社区纠正机制、长效回访帮教机制;宁明县法院组建“女法官维权宣讲团”,深入各乡镇、村屯、社区、农林场对妇女干部进行维权培训。
    目前,许多市、县把妇女儿童维权岗延伸到公安、检察、司法、民政、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同时积极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维权志愿服务队、巾帼法律宣讲团……构建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社会化维权网络,打造了广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品牌。(本报记者 高峰)

 
发布时间: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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