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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条假离婚假欠薪难发现难取证难查处 虚假诉讼背后的诚信缺失之痛

 发布时间:2013-09-10 10:11 浏览量:341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3-09/09/content_4834205.htm?node=5955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09-09 07:27:29

 
 

图为浙江省舟山市首例虚假诉讼案件在普陀区法院宣判。

 

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李彬彬摄

“杭州法院去年查处了虚假诉讼200余起。”一位不愿具名的权威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浙江每年至少发生虚假诉讼上千起。浙江高院曾做过一项调查,基层法院近9成法官曾接触到虚假诉讼案件,8成法官感觉该类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间资本活跃。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造假容易,目前已成为虚假诉讼的主要形式。

被告:“我确实向他借钱了,我承认的!”

原告:“我有借条,被告自己也承认了,请法院为我主持公道!”

这是各级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经典对白。看上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背后,可能是当事人通过打假官司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或非法牟利。

记者采访获知,如今,虚假诉讼已由民间借贷纠纷、离婚诉讼扩展到劳动仲裁执行、公示催告程序等领域。

假借条逃避执行

这是发生在杭州市拱墅区的一个经典案例。

冯会和俞伟夫妇向一家国有银行杭州滨江支行申请了贷款,因逾期未能归还,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三人需向银行还款261万元本金及利息。

就在诉讼过程中,冯会和俞伟又连续成为另两起借款纠纷的被告,且两案迅速在下城区法院和拱墅区法院当庭调解结案。二人共承担还款责任近300万元,可供执行的两套房产已被法院查封。

“通过外围调查,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拱墅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宋伟琴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拱墅、下城两起案件债权人系冯会与俞伟夫妇亲属及其亲属控股的公司,在调查债权人公司注册登记材料后,又发现该公司原为冯、俞二人所有,一系列调查确认了这两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

在检察院协助下,拱墅警方破获此案。三人被判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银行挽回损失300余万元。

记者从浙江高院了解到,近日,浙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温州等地均受理了此类虚假诉讼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

今年初,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三起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起再审,而这三起案件均为民间借贷纠纷。

伪造借条是借贷纠纷造假必经之路。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过程中,嘉兴市海盐县法院承办法官郭扬,发现原告陈某存在伪造借条嫌疑。7月24日传唤陈某到庭接受调查,郭扬法官向陈某释明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要求他详细阐述借条形成时间、地点、方式。这下,陈某害怕了,承认了伪造证据事实,当庭表示悔过,并接受了3000元的处罚。

湖州市德清县法院副院长沈芳君介绍,民间借贷造假案件的特点明显。首先,诉讼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配合默契,一般为亲属、朋友;其次,一般以调解方式结案;再次,事前串供,关于案件事实口径一致,查处较难。

假离婚为谋钱财

最近,宁波市象山县法院大徐法庭受理了一起奇怪的离婚案,男子是象山本地人,今年40岁,起诉称“夫妻感情破裂,不得不离”。但案子开庭时,法官发现一连串怪现象。比如,夫妻俩走进法庭时靠得蛮近,低声细语,看上去很亲密,与一般离婚夫妻默不作声、冷眼相对迥异。

法官询问两人有无调解意愿,两人都点头,并自顾自商量开了。“你们到底怎么回事?”经法官再三追问下,两人终于说出实情。原来,两人结婚十多年,感情还可以,但男人结识一家KTV的女老板,关系暧昧,女老板很大方,每月给男人上万元的零花钱,男人把其中3000元交给妻子。但最近女老板提出,只要他们离婚,就和男人一起做生意,而且只认法院出具的离婚文书。妻子也不反对这个发财机会,决定试一试。

办案法官严肃批评了两人:“岂能拿婚姻开玩笑,且有虚假诉讼之嫌,再继续下去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男子意识到错误,当庭撤诉。

近年来,为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生二胎等目的,假离婚现象司空见惯。宁波市宁海法院曾受理一起离婚案件颇具戏剧性。吴先生为了炒房,想到了假离婚,但为房产分割相持不下,妻子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离婚。假离婚变真离婚,吴先生傻眼了。所幸,两人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和好。

因离婚分割财产而引起的虚假诉讼也不在少数。杭州市江干区法院曾受理过一起离婚诉讼,丈夫陈某为了让妻子少分财产,找到父亲朋友作债权人,伪造了80万元借条,意图通过虚假诉讼,将共同购买的房屋用来还债,最终被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刑。

假欠薪套取资金

公司老板和21名员工合谋,达成虚假调解协议,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宁波市北仑区法院查处了近年来首起虚假劳动仲裁执行案件。

今年7月,法院收到了21名申请人依据仲裁调解书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要求该公司支付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87万余元。

公司早在2011年9月停产,却有员工来申请2012年的工资,被欠薪的,甚至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老板的儿子……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了蹊跷。经查证,公司停产后,陆续有多个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案子立了11个,总债务接近2亿元,法院查封了公司的厂房、机器等用于日后执行,但公司净资产仅有几千万元,其负债率接近百分之三百。公司原先一百余名员工均已遣散,为何如今会突然涌现出大批企业停产后的在编人员及工资欠款?

带着疑问,法官前往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掌握了充分证据,多次谈话后,心虚的申请人陆续承认虚构事实,“是周老板怂恿我们的”。随后,公司老板周某被公安局刑事立案。

法官介绍,在执行程序中,如果有多个债权人,工资是优先获得执行的。以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方式由员工申请执行,骗取执行款,这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实现不法目的,属于虚假诉讼的查处范围。法院对所涉仲裁调解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并建议劳动仲裁委对相该案进行重新审查。

法制网杭州9月8日电

(责任编辑: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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