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婚前共买房联名很重要
发布时间:2013-08-20 10:47:43
近年来,伴随房价的节节攀升,不少年轻情侣为减轻购房压力,“婚前共同买房”开始成为一种潮流。然而,是否所有人都接受这种行为?情侣们如何看待?业内人士又有何建议?8月18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事件:
婚前共同买房遭质疑
家住东肖镇的小罗是一家空调公司的推销员。去年,小罗在朋友的介绍下与男友相识并迅速进入热恋状态。“我们总是租房住也不是办法啊,迟早得有个安定的住所才行,现在我们感情稳固了,不如就一起买套房子吧!”今年初,男友提出是否由两个人共同承担首付且一同还贷?之后,两人一拍即合,上月底,小罗和男友经过十几轮的看房大战后,终于在登高西路附近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首付要25万元。她和男友商量,决定男友出15万、她出10万元买下这套房子。“想到很快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我很开心,到时候我一定要把我们的婚房布置得非常漂亮。”小罗兴奋地说。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如意。由于才工作3年,也没存多少钱,所以小罗打算向父母借一部分。不料,小罗刚跟父母说了借钱的用处就遭到父母一致反对。小罗的母亲说:“买房子不像买蛋糕那样,你想分就能分的。我承认你们现在感情好,但是这也不代表一定会结婚啊,如果将来你们分手了,房子怎么分?”听完母亲的劝告,最终,小罗出于经济压力,最后只好放弃了和男友共同出资买房的念头。
调查:
大多情侣赞成婚前共同买房
还没领结婚证,先共同出资买房,你愿意吗?昨日,记者随机对市民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虽然婚前共同买房遭到质疑,但是仍然有7成恋人赞成婚前共同买房。一名来自上杭县的蓝小姐告诉记者,今年初,她和男友小王在曹溪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首付和房贷都是两个人一起承担。“现在房价那么贵,如果要男方一个人来承担压力,未免有些残忍。更何况房子不是男方一个人住,只要我认为对方是结婚的理想对象,就可以和对方在婚前共同买房。”蓝小姐说。后来被问及是否会拟一份协议书或去对双方出资情况进行公证,蓝小姐说:“当然不会了,这样太伤感情了,恋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如果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那两个人在一起也没意思了。”
另一个来自湖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5年前,他和女友小胡来到龙岩工作。为了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3年前,他和女友在龙腾路附近买了套三居室,“首付由我承担,装修费用由女朋友出,房贷平分。”“现在房子交房了,正在装修,我们打算下个月领证,结束爱情长跑。幸好当时我们共同买了房,现在房价涨了不少。”李先生乐滋滋地说。小胡说:“我很赞成婚前共同买房,我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将两个人‘绑’在一起,有了共同付出汗水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情侣之间的感情只会越来越好,除非两个人根本不相爱。”
提醒:
婚前共同买房 联名很重要
关于婚前是否共同买房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金磊律师事务所的林天文律师,他告诉记者,关于婚前买房产生纠纷的案子,争执的根源在于情侣在买房时约定不清。两个人恋爱时,什么都好说,根本不会在乎钱的问题,但是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无法预料,并不排除共同买房后恋爱关系又被解除的可能。
律师提醒,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应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额共有分好产权。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因此婚前买房采取“联名”方式很重要,可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来源: 闽西日报 | (责任编辑:买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