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依托四个平台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0786.shtml
作者:杨薇
发布时间:2013-08-20 16:10:55
今年是北京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为进一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促进丰台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真总结了前一阶段的经验、成效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从2011-2012年规划实施情况来看,该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依托四个平台,全部指标均已达标。
依托专业化审判平台,提高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质效。该院设立了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两个专业审判庭,在刑事审判第一庭和五个派出法庭均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审理相关案件。所设审判庭和合议庭积极探索专业化审理模式,大力推行法官助理庭前调解机制,社区街道、律师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刑事和解、刑事污点限制公开等特色工作,对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区域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托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延伸审判职能。该院进一步加大对女性罪犯及未成年缓刑犯的回访力度,及时了解缓刑犯判后改造阶段的思想状况和生活动态,适时予以监督、引导。同时,分别与其他法院、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单位建立交流沟通机制,研讨涉案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
依托调研宣传平台,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该院针对女性和未成年人犯罪提出预防对策,较好地总结了案件规律,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智力支持,其中,《关于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保护的调查分析》、《流动人口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现状研究》等文章在区妇联调研工作评比中获奖。此外,通过媒体宣传和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在法庭”活动活动向社会传输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妇女儿童保护意识。
依托“岗区联创”平台,实现妇儿维权优势互补。该院充分发挥法庭的业务优势和社区的地缘优势,深入开展司法服务活动,维护社区内的家庭、妇女儿童,尤其是下岗失业妇女、老龄妇女、流动人群中的妇女儿童和特困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巾帼文明岗”深入社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