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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手20年后重审离婚案 女方称被伪造签名

 发布时间:2012-01-20 14:15 浏览量:329

一场20年前就应结案的官司,却因原告称签名系伪造而续审,这桩多年后重启的旧案就此成了波谲云诡的罗生门”……

手捧(1991)廉民初字第261号判决书,52岁的香港居民谭木清一脸无奈。在判决书的末尾,赫然写着判决时间是“2011711

这是广东廉江市人民法院的一份离婚判决,整整跨越了20年。

前妻一句我没收到法院当年的调解书,签名是假冒的,让这单离婚官司在20年后得到了续审。甚至当年的房产都按2011年的价格进行分割,而当年的9000元补偿也升格为29万余元。

除了给钱,更让谭木清尴尬的是———如今,他背负着重婚之名。

连日来,谭木清四处奔波寻求再审,数次往返于香港与广州两地。他说自己想要弄明白:法院为何事隔20年续审旧案,让他尴尬被重婚

缘起

20年前一场

早夭的婚姻             

故事的开始要回到20年前。

谭木清早在1979年已取得香港户籍。据谭木清介绍,解放前他的父母本在香港生活,父亲系廉江人,母亲则是香港人,解放后父母逆潮回到大陆。后来,父亲去世了,母亲就又回到了香港独居,为方便照顾母亲,谭木清在1979年申请移民香港成功。不过,他仍在廉江工作,是一名公务员。

1980年,谭木清认识了小他一岁的柯庆碧(化名)。认识仅两个月,两人就喜结连理。1983年,大女儿阿晓出生。

在邻里眼中,这对夫妻都在机关单位工作,关系和睦、生活富足。用谭木清自己的话说,当时感到前途一片光明,仕途顺利20年后,如今谭木清从港返回老家廉江,当年的同学及同级干部,都已是当地市政要员。

据谭木清回忆,结婚9年后,两人发生了危机。1989年,谭木清外出培训。我培训回来发现前妻已搭上了第三者,是她同一单位一位姓樊的司机。从此,夫妻争吵不断。

1991年,柯庆碧入禀廉江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柯庆碧的说法与谭木清不同,她表示,两人因为婚前相互了解不够,性格不投,故婚后感情不好。尤其是柯于婚后有三次早产、流产,可谭在其住院期间不予照顾,让柯很反感,加上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致使婚姻关系已经不能维持下去。

记者在廉江县法院1991527日的一份调解笔录中看到,柯庆碧说离婚的念头已经考虑了几年,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没有根本的和好希望了,如继续下去只会带来双方痛苦,而谭木清则说这个婚姻家庭,本应好幸福的,但她的性格确实叫人无法忍受,如她坚持离,我也表示同意

就在第二天,1991528日,廉江县法院出具了(1991)廉民初字第261号民事调解书,上面列明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离婚;2、女儿阿晓归谭木清抚养,由柯庆碧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000元;3、分割共同财产,其中廉城镇新兴区的两层楼房归谭木清所有,谭一次过付房屋补偿费9000元给柯庆碧,柯再婚前仍可继续居住。

据法院的送达回证显示,该民事调解书于该年68日送达离婚协议双方。

波折

分手后,他造假结婚助她赴港定居

谭木清称,在签收离婚民事调解书后,他觉得戴绿帽没尊严,要远离是非之地,于是辞了廉江的工作定居香港。女儿阿晓则暂托给其弟媳代为抚养。

不过,就在199111月,谭木清回忆,前妻柯庆碧主动找到了他。

她说刚生了一个女儿,是我的。为了小孩的未来,希望我想办法帮她申请到香港定居

谭木清表示,当时前妻还说了很多好话,甚至承诺不再与第三者往来,而结婚证已经撕毁,她已在遂溪县托人买到两本伪造的***。为了孩子,我相信了她

199212月底,柯庆碧获得赴港定居资格。

谭木清称,万没有想到,到港后的柯庆碧马上翻脸,称第二个女儿根本不是他的,而是那位樊姓司机的。樊已经到了香港并找到了她,他们打算在一起。据谭木清的私人调查,1997年,前妻又生了一个女儿,就姓樊。

谭木清自己也在1996年与一杨姓女子在香港登记结婚,如今儿女双全,都在美国读书。

不过,当记者辗转找到在香港的柯庆碧核实时,柯说谭木清在说谎。柯说二女儿就是谭的,至今仍随父亲姓谭,在广州某高校读书,谭没有为女儿支付过一分钱抚养费。柯庆碧承认,双方在港分居确是事实。对于她自己在港已经与人另组家庭,并生育一女之事,柯没有回应。柯庆碧表示自己是通过合法手段移居香港,谭木清的陈诉纯属颠倒黑白。其讲至谭未尽照顾女儿的义务时,更曾一度哽咽。

惊变

2011年,他收到一张旧传票

一起20年前的离婚案,在今年出现重大转折。222日,谭木清从香港返回廉江处理家产。他说自己在离婚后,仅有过两次短暂回乡。

225日,身在廉江的谭木清收到了廉江法院的一纸传票,通知其34日到法院开庭,继续审理20年前他与柯庆碧的离婚纠纷

接到传票的那一刻我非常震惊,难道1991年的离婚旧案还没了结?

开庭前,谭木清终于弄清案由:前妻柯庆碧起诉称,1991年由廉江法院出具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因送达过程中遭人冒名代签,当年离婚及财产分割的判决并未生效。法院对当年的签名进行了委托鉴定,鉴定意见是柯庆碧的签名与所送样本不同。

谭木清有点懵了,20年前的离婚旧案他作为被告,已经收到了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并在送达回证上正式签了字。既然我签了字,对于我来说,这份调解书就已经生效了,随后,我才定居香港。谭木清说,正是凭这张生效的离婚调解书,他才在香港得以再婚。

不过,在电话里,柯庆碧告诉记者另外一个版本:真相是不但我的名字被他(谭木清)冒名代签,连调解书内容都是遭谭木清私自调换,调解内容是由我支付他6000元财产分割赔偿。

就在227日,谭木清拆除了当年两人共建的小楼。不过,廉江法院还是委托了评估公司对该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地价为47.56万元,建筑物价格为10.71万元。

2011711日,廉江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个新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当年的那处房地产归谭木清所有,他得支付该房地产现在价值的一半即291350元给柯庆碧。

激辩

签名有否伪造?续审是否公允?

在廉江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清晰地写道:本案于1991527日经开庭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本院据以上协议制作(1991)廉法民调字第261号民事调解书于1991年送达双方当事人结案。

面对这样的判决,谭木清有太多的疑问想要表达———

两人离婚后并无复婚又无同居,续审到底为哪般?就算柯没有收到调解书,这也是法院的过错,与他何干?而且柯为何不去法院索取?

如果真的没有收到调解书,柯为何要弄***办理移居?又为何在明知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在香港与人同居生育女儿?

当年的主办法官仍健在,何以不请他们出来说明情况?

事隔20年的笔迹自然有可能有所差别,法院以此为依据重审20年前的旧案是否有失公允?

谭木清告诉记者,廉江法院在庭审前,并未对笔迹司法鉴定的证据进行质证。没有经质证作出的判决,违背了法定程序

排除对没有质证的质疑,都二十年了,人的笔迹不一样很正常。法院因此重启审判,并判重新划定财产分割,这让我觉得非常困惑。谭木清介绍,为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搞清审判的程序和正义,他特意买了很多法律文本开始研究。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下旬,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终审判决书中,法院又透露了一些新情况———

1995220日,柯庆碧以没有收到调解书及送达回证上不是其本人签名为由,要求廉江法院重新调解或判决。

两年后,在1997621日,廉江法院重新送达(1991)廉法民调字第261号民事调解书给柯庆碧,然而柯不同意领取该调解书。199781日,廉江法院通知谭木清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告知其因柯未领取调解书,该调解书未发生法律效力,要求其到法院及时处理与柯的婚姻关系。

1998630日、1230日廉江法院对谭木清所作的《调查笔录》中,谭主张争议房屋归其所有,愿意支付4万元给柯庆碧。不过,因为两人都主张那栋两层小楼的所有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1991年的送达回证上有柯庆碧的签名,但司法鉴定已证实该签名并非出自柯本人,因此那份民事调解书并未送达给柯本人签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所以廉江法院继续审理该案并作判决未违反法定程序。

另外,法院同时认为,由于谭柯双方从1993年前后赴港后分居至今,双方未共同生活,而谭也于1996226日与杨某登记结婚,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分居后的财产应归各自所有,法院不予分割。

谭木清还是不服,又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让他尴尬的一点在于,法院莫名其妙地让他重婚了!他的代理律师认为,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造成有一方被冒名代签,应当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事后20年将所有的责任摊到一人身上,显然有失公平和正义

旁观

此案在当地早成一桩奇闻

虽然谭木清与前妻已移居香港近20年,可关于他们的离婚故事,无论是旧地街坊或是廉江法院内部人员人尽皆知,此事在当地早成一桩奇闻。

为厘清事件,记者特地去廉江旧地一访。

位于廉江市新兴中街西十二横巷5号的争议房地产,如今已是一片空地。今年2月,两层旧楼由谭木清雇人拆除,产权人登记为谭木清。按照法院两审判决,谭木清需要按照现在市场价重新分割家产,并赔偿29万余元给前妻。

据谭木清介绍,按照20年前的民事调解书,他早已将6000元(9000元房屋补偿减去3000元抚养费)支付给前妻。现在为难的是,我拿不出证据证明20年前已支付给她

坊间还流传关于他们的另外一种猜测,1991年谭木清与前妻柯庆碧离婚,可能是夫妻双方共谋的假离婚因他们两人当时都是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不能生育两个子女。而谭的前妻那时刚好又怀上了孩子,为了超生,谭木清便策划离婚先定居香港。不想后来事情变卦,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旧宅一邻居告诉记者。

然而,两审法院的判决一直没有说清一件事:当年的送达到底出了什么差池?另外,从1998年之后长达12年的时间里,法院又为何没有动静,却在今年续审呢?

22日记者赶至廉江法院,提出采访该案的经办法官。廉江法院回应称,对谭木清的这起离婚案众人都很熟悉,但因经办人皆在休假,不方便接受采访。且案件已经过了二十年,经过多人之手经办,一时也难以讲清。

记者打通该案经办法官的电话,法官称正在休假,一切等休假回来再说。

谭木清能为他的被重婚讨到说法吗?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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