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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将性骚扰作为独立案由

 发布时间:2012-01-20 12:15 浏览量:402

2011-12-28 法制日报政法司法
  本报南昌1227日电 记者郭宏鹏黄辉 性骚扰能否独立立案?如何有效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妇联获悉,新颁布的《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给出了具体应对策略和措施。
  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律机制,将性骚扰作为独立案由,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举报、控告、起诉和申诉,不得推诿。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应采取匿名诉讼、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使受害妇女免受二次伤害。
  此外,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纲要规定,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要纳入统计报表,基层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要及时出警制止。同时,在各地民政系统救助管理站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对因遭受家庭暴力暂时无生活着落的人员提供短期救助和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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