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法治人物 陈燕萍
我们不能用“美丽”来形容法律,但她却用“美丽”诠释了法律。柔情法官陈燕萍,在调解家庭矛盾、解决邻里纷争中,在关爱无助老人、帮助残疾儿童中,让我们感受着法律的美丽和温暖。
【星光依然】
陈燕萍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用“美丽”诠释了法律。她扎根基层十数年,将工作方法的灵活性和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充分结合,将人文与仁爱融入法庭案件审判工作,她审理的31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在长期的基层司法实践中,她总结出了一套贯穿“群众”二字于其中的“陈燕萍工作法”。
今年3月,陈燕萍被任命为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走上领导岗位后,她仍坚持抽出一定时间办案,坚持每周接待信访当事人,在了解群众诉求,做群众工作,定分止争中不断完善“陈燕萍工作法”。
她把“陈燕萍工作室”作为培养青年法官的基地。针对近年来新招录法官缺少做群众工作历练的情况,陈燕萍向院党组建议,安排新招录的青年法官到“陈燕萍工作室”及基层法庭进行锻炼,并具体指导调解、开庭以及走访当事人,提升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艺术。
【法治星愿】
青少年是群众中的特殊人群,也是特别需要我们关注的社会群体。感动于詹红荔法官的先进事迹,最深的感动在于对于失足少年,不是仅用法律去制裁,更多的是用教育去挽救,用道德去感化。对于未来的法治社会建设,希望的是道德能够根深叶茂,能够成为撑起法律天空的有力托举!
【红荔印象】
陈燕萍在与记者交谈中流露出对詹红荔及其先进事迹的了解与赞赏。她说,詹红荔先进事迹的广泛宣传推出,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作为她的法官同事,阅读了报纸、网络等媒体报道,了解到詹红荔从事少年审判9年间,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00多件1140多人,在她的帮助下,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这组“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数据背后,体现的是一位优秀女法官极高的职业素养和极强的社会责任感。
(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曹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