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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离婚 “妻休夫”逾六成

 发布时间:2010-12-21 14:35 浏览量:742

2010/10/12  来源:YNET.com北青网法制晚报B10 数据播报 撰文/那佳、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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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10月 10日是个“三连十”的好日子,本市有一万余对新人登记结婚。其中“80后”由于正值适婚年龄,占了绝大多数。
  新人们扎堆在这一天结婚,无非是图个“十全十美”的吉利,希望自己的婚姻一帆风顺。然而,婚姻是否完美关键还要看如何经营。
  本报对朝阳、丰台、东城法院百余件“80后”离婚案做了分析,发现大家通常所说的“七年之痒”在“80后”这里变成了“三年之痒”,闪婚闪离成为特色。同时,30岁的而立之年也成了“婚变季”。
  在离婚理由上,因谁来做饭等小事而离婚竟也登上了离婚理由排行榜。

  ■数据解析
                                                特点1

 80后离婚逾六成是“妻休夫”

在本报统计的 110件“80后”离婚案中,妻子作为原告提出离婚的有67件,占60.9%。
  统计发现,“80后”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在经济和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下降。她们的婚姻观更开放,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更少,一旦对婚姻不满,就会尽快“抽身”,了结这段自认“错误”的婚姻。
  法官分析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庭长薄彩峰认为,女性先提出离婚缘于对家庭的要求较高。
  丈夫由于在社会上打拼压力大,有时候会忽视夫妻感情的交流。一旦双方出现问题,女性更容易感情用事,所以因一时赌气来离婚的不少。“妻休夫”的案子因丈夫不同意离婚而驳回的多,而“夫休妻”则因妻子容易“放手”而板上钉钉。
  特点2
  闪离当道  过半婚龄不足三年


  统计发现,结婚1到3年离婚的最多,占到55.4%。婚龄在4到6年的排第二,占到30%。值得注意的是,结婚不到1年就“闪离”的也有7.3%,最短的刚刚结婚5个月。
  法官分析
  薄法官称,“80后”多是独生子女,不少人以自我为中心,家庭责任感淡薄,缺乏忍让,导致婚姻稳定性下降。同时,他们对婚姻质量要求更高,不再满足于平淡的生活,没有“离婚是家丑”的思想束缚,这也是“80后”敢爱敢离的原因之一。
    特点3 无业丈夫最易被“抛弃”

   就职业来看,无业丈夫无疑是被“抛弃”的高危人群,在被“休”丈夫中,有21人无业,占总数的32.3%。其次被“休”丈夫的职业为普通职员、工人的占20.4%。
  法官分析
  朝阳法院吴岩法官称,“80后”的工作压力加大,如果他们不努力奋斗,那必然“入不敷出”,就会被钱所困,从而伤害了夫妻感情。“80后”正是所谓“活在当下”的一代,只能同享福,不能共甘苦。所以,丈夫由于碌碌无为难以满足妻子的物质追求,只能惨遭“抛弃”。
  特点4
  30岁婚变 孩子尚小易受伤

提出离婚的女性有20人年龄在30岁,比例最高。在男性中,28岁到30岁的人数占近七成。原本的而立之年到“80后”这里却变成了“婚变季”。
  统计发现,九成离婚的“80后”在法庭上不会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冲突,他们大多在家中就协商好,或者并没有太多共同财产,这使得他们离婚时的顾虑少了很多,“离婚简单”已得到很多“80后”的认同。
  在本次统计中,无子女的家庭占到近六成。即使这样,因父母离婚而面临“单亲”的小孩仍然有46个,几乎都是学龄前孩子,6岁以下的占近九成,而最小的出生刚刚6个月。
  法官分析
  吴法官说,在传统的观念中,人们认为孩子是维系家庭的纽带,而在许多“80后”这里,孩子反而让他们产生更多的矛盾。“80后”较为自我的个性使他们常常考虑自己多,考虑孩子少,因而造成许多孩子早早就进入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
  特点5
  离婚原因 琐碎小事“吵散家”
  纵观离婚原因榜不难发现,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致使夫妻产生矛盾而离婚的占38.9%。这些家庭琐事包括谁做家务、谁做饭等等。
  此外,房奴、车奴、孩奴在他们中相继出现,许多人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双方沟通。最后在一次次的争吵中,夫妻“吵终人散”。
   比例较高的离婚理由还有性格不合,缺乏沟通,占14.4%;成长环境不同导致生活习惯和爱好不同,占12%;一方无业、无收入,或无房无车等经济因素,占7.3%。

  十大离婚理由
  1.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产生矛盾占38.9%2.性格不合,缺乏沟通占14.4%3.因成长环境不同,导致生活习惯和爱好不同占12%4.一方无业、无收入,或无房无车等经济因素占7.3%5.婆媳不和、父母干预小夫妻生活等占7.1%6.夫妻两人异地工作、生活占5.9%7.一方对家庭漠不关心,家庭观念弱占4.8%8.第三者介入占4.4%9.未生育子女占2.2%10.家庭暴力占1.8%
  法官说法
  薄法官称,造成“80后”闪离的原因总体有三个:性格原因、经济原因、外界干扰。
  首先,娇生惯养的“80后”在婚姻中不愿意凑合。所以,即便是家务事,也会常常引发夫妻争吵。
  其次,很多“80后”不知道有计划地消费。他们在婚前经济宽松,婚后一旦遇到“经济危机”,没有体验过生活艰辛的他们就会因压力大而相互指责,长此以往自然婚姻触礁。

  第三,“80后”父母掺和孩子的婚后生活,造成小两口不能自己做主。反过来,有些“80后”在家中都很少谦让自己的父母,更何谈谦让公婆,因此婆媳不和的现象也较严重。

  ■专家支招
  施钢

  社 会心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心理素质教育中心主任。

夫妻和谐有“三宝”沟通 牵手 拥抱
  针对“80后”在婚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施钢老师从心理学角度进行了剖析。
  他认为,由于“80后”是独自成长的一代,因此他们身上带有过度自尊、过度敏感、过度预防的特质。
  过度自尊使他们抗压能力差,在面对事业压力、家庭矛盾时往往担当不起而选择逃避。
  过度敏感使他们不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过于独立自我。
  过度预防则表现为不会沟通,遇到问题采取对抗式和指责式方法,导致矛盾越来越大。
  施老师提醒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80后”新人,婚姻首先是两个同龄人相处,遇到问题要互相宽容,冷静沟通,才能维持婚姻的稳定,不仅要欣赏别人的优点,还要接纳别人的缺点。夫妻和谐有“三宝”:沟通、牵手和拥抱。
  其次,婚姻还是两个家庭的融合,新人也要准备充足,当配偶与自己父母出现矛盾时要及时帮忙化解,而不是“添油加醋”。
  ■温馨提示
  离婚分房 得拿下房产证

  吴法官称,在离婚案中,七成以上的夫妻都有自己的一套住房,而且房屋大多是贷款购买。
  吴法官提醒,如果涉诉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法院一般是不处理的,要等到房产证下来后,双方再诉到法院补充分割。
  被告反对 原告首诉难胜
  在对离婚判决进行统计时记者发现,只要有一方反对离婚,法官一般都会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
  对此吴岩法官解释,法院是考虑双方婚龄都不长,因此只要有一方愿为维持婚姻关系努力,法院就不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在首次诉讼被驳回后,原告还可以在半年后再次起诉。
  私下欠债自己偿还
  在一起丈夫起诉妻子的离婚案中,妻子提出曾为自己母亲看病欠下债务75000元。对此法院认为因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故不属共同债务。
  吴法官解释,共同债务必须是为家庭生活支出而欠下的,比如为家庭内部成员看病费用、教育费用、生活费用等等,否则只能由借债人自己承担。
  本版撰文/那佳杨京瑞制图/周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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