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趁丈夫外出打工在家与人同居十年获刑
重庆晚报2010年09月14日
为了挣钱养家,巫溪农民杨永明长年南下广东打工挣钱,不料回家却发现,因自己少于在家陪伴老婆,老婆竟然红杏出墙,与外村男子同居长达10年。历时几个月的艰难取证后,9月7日,巫溪县警方以涉嫌重婚为由,对这对同居男女实施了刑拘。
42岁的杨永明是巫溪县城厢镇新城村人,1988年与同村女子黄某结为夫妻,并于1990年和1995年生下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出世后,家庭负担沉重,为挣钱养家,杨永明开始南下广东打工,顶多春节过年才回家一次,只留下妻子和一对女儿在老家农村。因杨永明早年失去双亲,唯一一个姐姐又远嫁外地,妻子和女儿因此长年居住在娘家。
杨永明说,2000年回家时,他发现妻子黄某和邻乡男子邓某关系暧昧,且听闻邻居传言两人趁他不在家时,已同居在一起。当年,他向当时的巫溪县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报案,但因缺乏证据,警方调查无果。
不过,丈夫的此番调查激化了黄某和杨永明的决裂。夫妻俩矛盾越发深重,杨永明索性离家而去。新城村村主任金良海证实:一连几年,杨永明都没有返回老家,而黄某与邓某则继续同居一个屋檐下。
“村官难断家务案。因为不了解杨永明夫妻间的过节,加之杨永明本人再没有向村干部反映过这事,因此我们实在不便插手。”村干部如是说,但大家知道:杨永明与黄某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今年年初,杨永明再次返乡,发现妻子黄某仍然与邓某同居在一起,遂四处走访,请求村干部和邻居作证,并向巫溪县公安局报案,状告妻子重婚。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和取证,9月7日,巫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涉嫌重婚为由,对黄某、邓某依法实施了刑拘。办案民警、巫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队长雷雨证实,经查,黄某、邓某二人交待,他们已同居10年。
发现妻子有了“外遇”,且夫妻间感情早已名存实亡,为何不离婚?杨永明表示,主要是夫妻双方在房屋等财产分割上存在争议。
记者 朱昕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