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女子被迫结婚 法院判撤婚

 发布时间:2010-12-21 14:16 浏览量:607

2010-10-13 11:04:35

结婚本是两厢情愿之事,王女士却声称,她是在李先生的威胁和纠缠下,不得已走入婚姻殿堂。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撤销两人婚姻。

王女士与李先生在网上认识,两人相识不久后,在今年8月10日登记结婚,结婚没多久,王女士便向法院提出撤婚。王女士称,她与李先生结婚是迫不得已,李先生曾多次提出结婚,均被他婉拒,但李先生多次到她家里和单位纠缠,并以名誉和人身安全相威胁,无奈之下她才同意结婚。婚后,两人并未共同生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李先生胁迫王女士结婚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故撤销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