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频繁被家暴 杭州立法可变监护人
发布时间:2010-12-21 13:48 浏览量:718
2010-10-13 10:21:56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9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从9月1日起实施,为家庭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这部地方性法规特别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条款。条例指出,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为其提供帮助和保护,必要时告知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监护人向被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经教育不予改正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并要求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杭州市妇联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条文适用于那些家庭离异的孩子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能够有机会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