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人到中年婚外情几率高 琐事是独生子女离婚主因
二中院调研——
70后多“七年之痒” 80后多闪婚
2011/03/04 14:35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法制晚报 李凤凤 江慕南 洪雪
“七年之痒”一直被很多人视为幸福婚姻的冷血杀手。但是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七年之痒”逐渐被“闪离”现象所代替。80后草率结婚又轻率离婚的人数持续走高,并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公布统计结果,并指出70后、80后两个年龄段呈现出的不同离婚特点。
婚龄在五年以下
80后离婚案占一半
市二中院对2010年辖区内离婚案件的统计数据显示,婚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离婚案件中,8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占一半以上;7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超过三分之一。
同时,婚龄在6至10年(含10年)的离婚案件中,70后当事人的比例则高达近七成,80后人群仅占一成多。
由此可见,婚龄在5年以下的离婚案件中,80后人群占了绝大部分比重;而婚龄在6-10年的离婚案件中,婚姻双方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占了绝大部分比重。
前后相继的两个年龄段人群为何在婚龄上呈现出如此大的差别呢?为此,二中院对离婚原因进行了统计分析。
婚龄在5年(含5年)以下的离婚原因
生活琐事 性格不合 婚外情 家庭暴力
80后 54% 26% 23% 10%
70后 51% 44% 15% 15%
婚龄在6-10年(含10年)的离婚原因
生活琐事 性格不合 婚外情 家庭暴力
80后 76% 24% 18% 6%
70后 59% 23% 26% 10%
(注:以上原因的统计主要来自于当事人诉辩意见和法院查明的离婚原因,多数案件离婚原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
80后人群离婚 “闪离”是主要特点
婚龄在5年(含5年)以下的离婚案件中,8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超过了此婚龄段离婚案件总数的一半,而生活琐事是导致80后“闪离”的主要原因。
婚龄在5年以下的案件中,高达54%的80后人群是因生活琐事而导致离婚的。而性格不合、婚外情、家庭暴力及经济原因等其他离婚原因,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究其原因,80后大多为独生子女,从小被父母长辈宠爱,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个性普遍较强,缺乏生活实践经验,也缺乏忍让和宽容。
在婚姻生活中,他们面临的琐碎事务并不像双方在恋爱期间所想象得那般美好,双方对生活琐事会因意见不合而产生争执,在互不相让的情况下逐渐产生裂痕,导致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
法官指出,“闪婚”是80后“闪离”的重要原因,也是因生活琐事而“闪离”的更深层次原因。
婚前双方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固。而都市生活节奏快,人心容易浮躁,发生矛盾后不懂得自我调适和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就容易“闪离”。
70后男人诱惑多
婚龄在6至10年的离婚案件中,将近七成是70后人群。其中,70后人群因为生活琐事而离婚的占59%,因婚外情离婚的则占26%。
一方面,70后较80后更具有对家庭的责任感,但是在平淡的生活中,婚姻双方面对老人、孩子、事业,面对繁杂的人际关系,无暇顾及婚姻中的另一方,给予另一方的温暖也在日渐平淡的生活中逐渐降到冰点。
另一方面,70后人群如今人到中年,男性正处于事业的黄金时期,社会经验丰富,其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工作上。而30-40岁的女性却已是青春不再,其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家庭上。
相比较而言,70后男人接触家庭以外的诱惑比较多,产生婚外情的几率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