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监督随行 借力而上
本报实习记者 尤 頔 本报通讯员马可容 陈 科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1年2月13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跟案执行。连强 摄
近年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不断完善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措施,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工作提供便捷的沟通平台和高效的监督体系。同时,北京二中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变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借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之力,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深入展开。
■庭审旁听 成为审判工作推动力
“对审判长的调解发言印象非常深刻,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建议能否深入学校进行法律辅导,列举案例,警示家长和学生能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对待校园伤害事件。”
其他代表们也表示,针对防止和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法官可以走进校园进行普法宣传。校园伤害事故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社会各界联动预防和处理,法院应该多跟学校、教委、保险等部门沟通。
在代表委员们的建议下,二中院的法官们多次深入中小学校、社区,以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作为教育主体,结合真实案例,通过法律讲座、法庭开放日、主题班会、少先队退队仪式等活动,向他们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治观念。法院还与辖区的小学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主动搭建平台开展交流。
事实上,北京二中院一直将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各类案件的庭审过程作为联络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为此,该院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程序和要求。
仅2010年,北京二中院就先后组织了5次代表委员旁听案件活动,共计8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了案件旁听。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庭审旁听活动的组织,既是司法公开原则的具体落实,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尤其是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之下进行,在一定程度提升了当事人对司法权威的认可度。
此外,每次庭审旁听活动结束后,该院都要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各位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对本次庭审过程和法院其他工作的意见。刘英代表的那番话,就是这样产生的。
■跟案执行 增强司法行为公信力
“这次活动对我的触动很大。执行工作一直是‘两会’上的热议话题,原来我对法院执行工作不了解,甚至还对此感到不满。但是,通过现场跟案执行,我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申请该案提级执行的当事人因不理解怀柔区法院的工作,多次通过有关单位的廉政监督员写信到北京市高院和其他部门反映情况。
为了凸现本次执行过程的公正与文明,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该院执行二庭和督查室联合邀请了两名北京市人大代表,跟随执行人员一起来到怀柔区法院。代表们首先听取了两级法院执行人员汇报案件执行过程,然后又随同执行人员会见当事人,见证了执行人员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在执行人员与人大代表共同努力下,这起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北京二中院应对“执行难”问题的新举措——随机抽取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分组跟随案件执行人员深入执行一线,全程见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过程和执法方式。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难题。虽然导致这一难题原因较多且多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民法律意识密切相关,但案件判决之后不能顺利执行,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司法权威,甚至有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对法院的执行不满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说。
为了扭转这一局面,二中院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跟案执行活动。法院随机抽取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分组跟随案件执行人员深入执行一线,全程见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过程和执法方式。对于部分申请执行人反映强烈、多次上访的执行信访案件,根据执行人员的提议,该院也会邀请代表和委员跟案执行。
通过这种方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切身体会,逐渐理解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处。代表委员的全程见证和大力支持,也增强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多次跟案执行活动的开展,使得见证执行过程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人数日益增加,代表委员对于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愈加深入,对当前司法环境下法院所担负的职责也更加清楚,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通过这次跟案执行,我感悟到法官的难处和不易。我以后会向我所联系的群众宣传法律,呼吁群众尊重法院的权威。”跟案执行结束后,上述代表郑重地向执行庭法官承诺。
■提案建议 加大司法行为约束力
2010年,北京二中院一共办理了51件代表委员的提案和建议,做到了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
这些提案建议内容丰富,其中有部分代表、委员的来信反映的是案件涉及的影响较大的不稳定因素,部分代表关注的案件本身存在着当事人屡次向有关部门信访的情况。
“代表委员的每一封来信都是对法院的监督,这种监督形成一种强大的司法行为约束力,进一步促使法官廉洁执法和公正执法。同时,代表委员的来信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又为法官解决当事人纠纷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为社会矛盾的化解集思广益,贡献智慧。”二中院副院长肖龙说。
在北京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市人大代表王玉梅对案件十分关注,旁听了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
代表和委员对该院办理提案建议工作给予的肯定,与法院坚持“三个到位”密不可分:一是组织协调到位,该院成立了督促检查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进行督办、协调;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该院制定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特邀监督员意见及来信的工作规定》,通过明确承办主体及承办责任,确保态度积极、办理认真,通过规范案件的办理流程,确保依法督办、高效督办、廉洁督办;三是沟通交流到位,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信息,在办理前注重与代表委员沟通背景情况,在办理中注重与代表委员沟通办理进程,在办理后注重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
北京二中院充分认识到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的重要性,同时积极将监督带来的约束力转化为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
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向法院提出建议和政协委员向法院提出议案是代表委员行使司法监督权的直接渠道。对此,副院长肖龙深有体会:“对法院工作而言,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主动接受代表和委员监督必将为法院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