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签“忠诚协议”防丈夫出轨
泰和县一男子和女赌友有染 被法院判决依协议“净身出户”
2010-11-27 05:02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这段时间,著名影星陈小春和应采儿的婚事总是占据娱乐新闻头条,尤其是陈小春在婚礼上大声朗读并签署的爱情“卖身契”曝光后,将婚礼推向了高潮,于是有人用法律的眼光看待这份“卖身契”,白纸黑字的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陈小春离我们太远,我们先来看看我省泰和县一对夫妻签订的忠诚协议,这对夫妻约定一方若出轨,出轨方便要净身出户。然而丈夫出轨后,不肯净身出户,坚持称这份协议无效……
丈夫和女赌友有染 妻子提出签“忠诚协议”
这对夫妻来自泰和县城,200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
因为工作原因,妻子经常出差,丈夫一人在家无聊,便和朋友到外面赌博。时间一长,丈夫便和一名女赌友关系密切。其间,妻子发现了丈夫有出轨的嫌疑,找到丈夫谈心,丈夫当即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
为了防止丈夫日后可能出轨,妻子和丈夫商议签订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对彼此都要忠诚,若有一方出轨,出轨方便要净身出户,无条件放弃全部财产,并向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5万元。
在妻子看来,这份忠诚协议应该可以让丈夫不敢出轨。可就在忠诚协议签订后不久,丈夫再一次借着妻子出差时和女赌友来往,直至发生不正当关系。
就在妻子发现丈夫出轨,拿出协议要求丈夫净身出户时,丈夫百般不同意。到最后,丈夫虽然同意离婚,却提出这份忠诚协议是无效的,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平分。
法院判决协议有效 出轨丈夫净身出户
8日,泰和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原、被告均同意离婚,法院应予以支持。原、被告之前签订的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有效。
由于这份忠诚协议还写有出轨一方不仅净身出户,还得赔偿对方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金,妻子要求丈夫兑现这一承诺,遭到丈夫的拒绝。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妻子同意放弃要求出轨丈夫支付5万元赔偿金,但其他事项须按协议内容执行。于是,商品房一套及房屋内家电、家具均归妻子所有,丈夫只带走个人生活用品。
对于泰和这起忠诚协议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省高院一名王姓法官表示。法律的运用是正确的。
王法官认为,“忠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等,这些过去只出现在生意场上的协议,现在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家庭夫妻关系中,签订婚姻契约成为一种新趋势,所以有人在质疑,这到底是婚姻的进步还是忠诚的倒退?但有一点,婚姻忠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有婚外情的一方,也是一个很有效的法律救济,法律没有理由不去保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