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家事法沙龙:“香港家事与内地家事法律对比”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4 20:20 浏览量:945

朝阳区律师协会关于举办

“香港家事与内地家事法律对比”研讨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会拟于819(周五)举办关于举办第二期研讨会,内容为“香港家事与内地家事法律对比”

主讲嘉宾:叶永青律师 香港家事律师
时间:2011819(周五)下午14:30--16:30

地点: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

地址: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院甲1号【观湖国际会所】旁

公交(302辛庄总站向南50路西)

会议规模:80

请于2011818日下午17:30前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段凤丽律师

电话:13552693593;邮箱:邮箱:duanfenglilawyer@163.com

特此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会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