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瘫痪夫不管 法院判决还公道
发布时间:2011-08-15 17:03 浏览量:628
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人到老年,谁都希望能和自己的老伴相濡以沫,相互搀扶,享受“携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晚年生活。然而,这一切对于因病瘫痪在床的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三井头社区居民易某来说,只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2003年上半年,年过半百的易某与龙某经人介绍相识,由于两人均已丧偶多年,在相识不到半年后,两人便于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原告易某因患病瘫痪在床后,作为丈夫的龙某理应从生活上、经济上进行照顾和帮助。但考虑到被告龙某年迈多病、工资不高的现状,以及原告自身享有医疗保险、每月有160元低保金等具体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