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继承纠纷>法定继承

老人被撞身亡后多人认亲分遗产

 发布时间:2011-03-08 10:46 浏览量:907

     老人被撞身亡后多人认亲分遗产

http://www.sina.com.cn2009111005:02大河网-河南商报

漫画/王伟宾

商报记者王红伟通讯员崔娟娟陈亚红

郑州市民李宏斌的大伯李国柱去世了。40多年全仰仗李宏斌一家照顾的大伯,去世后突然多了很多亲人:4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1个从未联系过的女儿。

大伯的亲人们把李宏斌父子俩告上了法庭,索要李国柱意外死亡获得的26万元赔偿金。26万元究竟该咋分?昨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

事件回顾

老人被撞身亡获赔26万元

引来一群不打照面的亲戚

去年417日,郑州北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李国柱被一辆工程车撞伤后不治而亡。事后,39岁的李宏斌花费2万多元,将李国柱安葬。

40多年前,无依无靠的李国柱就跟随李宏斌一家生活,1965年,李国柱还写了个契约遗赠书,表明脱离原来的家庭。

事发后,惠济区公安分局刑侦四中队民警出了现场,经过协商,工程车所属的李西河村沉沙池建设工地拿出了26万元赔偿金。

正是这26万元,为李宏斌一家带来了无尽的烦恼。李国民兄妹4人站了出来,说他们是李国柱的弟弟妹妹,是法定的继承人,李宏斌父子属不当得利,应交出这笔钱。

案件在庭审过程中,自称是李国柱女儿的王绣敏,也要求分这笔赔偿款。

李宏斌父子气愤不已:李国柱跟他们生活40多年没人管没人问。如今,亲戚都冒出来了。

很快,官司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开打。原告是李国民兄妹4人,被告是李宏斌父子,王绣敏作为第三人列席法庭。

一审判决

赔偿金大部分归实际赡养人

26万元咋分?昨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

主审法官认为,26万元赔偿款不是死者李国柱的遗产,而是肇事方给予死者近亲属的补偿。李国柱死亡的法定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其他丧葬支出等。

李国柱无被扶养人,26万元赔偿款扣除2.5万元丧葬支出后,余下的23.5万元的赔偿项目就是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根据二者的不同性质确定赔偿权利人参与分配。

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死亡致使其近亲属继承丧失的物质补偿,死者的女儿为法定的死亡赔偿金权利人,依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34664.4元应由其取得。

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各方当事人对死者生前所尽义务的多少,以及与死者情感亲疏紧密程度,精神抚慰金在本案各方当事人之间可进行合理分配。

李宏斌祖孙三代在李国柱生前给予了较多的帮扶,应适当给予较多的精神抚慰金。

王绣敏和李国柱的异母弟、妹与死者生活联系较少,但亲人去世对他们情感上仍会造成一定痛苦,应适当给予部分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200335.6元由弟、妹4人每人分得5000元,王绣敏分得10000元,李宏斌父子分得170335.6元较为适宜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