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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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姆变心老翁赠房要不回了

 发布时间:2011-03-08 10:31 浏览量:808

  小保姆变心老翁赠房要不回了

扬子晚报网2009-12-0414:35:06

家住苏州沧浪区的张老先生已经83岁高龄了,因为无儿无女,三年前老伴过世后他花钱请了一名小保姆照顾自己,后来老人一高兴索性认了小保姆做“干孙女”,不但将自己养老的屋子送给了“干孙女”,还立了遗嘱,要将名下所有财产留给她。但几天前,张老先生找到律师询问:能否将房子和遗嘱要回来,原来,“干孙女”在得到财产后变心了,不但怠于照顾,甚至恶语相向。

体贴啊

聪明伶俐的小保姆成了“干孙女”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通苏州市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联系老人采访,被告知:“因为房子已经要不回来了,老人目前必须和干孙女住在一起,采访他现在不方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担心,采访后双方关系更僵,对老人不利。

据苏州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忆,星期一上午9点半,中心刚开门,一个戴着帽子的老人就进来了,说是要找律师,虽然由于情绪激动语速很快,不过老人口齿还算清楚,大家都听懂了老人所说的事情。

张老先生本是市区某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家住苏州市区东大街附近的一个老新村,房子是当年单位分配的一套80平米的单元,因为没有生育子女,退休后他跟老伴两人相依为命,2006年老伴去世,他就靠自己每个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不过,张老先生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房子里,感觉特别孤寂。张老先生也曾想过去敬老院,又始终放不下对自己家里的眷恋,毕竟这个房子他和老伴曾经相依相伴了几十年,确实难以割舍。

在邻居的建议下,2007年,张老先生聘请了一个来自苏北21岁的保姆小燕,月工资1200元,包吃包住,主要负责张老先生的生活饮食起居。小姑娘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对张老先生衣食住行照顾得无微不至,整日对张老先生“爷爷长爷爷短”地称呼,想着法子哄张老先生开心,平时看到合适老人的衣服和食品,还会自己掏腰包买给老人。去年春天,张老先生生病住院时,小燕更是一刻也不离病床,刚入院时还是小燕垫付的医药费。时间长了,张老先生对小燕的勤劳和活泼产生好感并转为喜欢,诚心认了小燕做“干孙女”,并决定将自己唯一的住房赠送给小燕。

后悔哪

当家做主的“干孙女”开始变心了

今年2月,张老先生和小燕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将房屋产权变更给了小燕,且所有税费也由张老先生承担,张老先生等于是白送了一套房子给“孙女”。过户后,小燕为表明自己的孝心和诚意,也将房产证交给张老先生保管,对张老先生的照顾也更加贴心,真的比亲孙女还亲。两个月后,张老先生又通过律师见证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明:有感于保姆小燕对自己的生活精心照顾,在自己过世后,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存款、抚恤金、家具等全部归小燕所有。立好遗嘱后还给了小燕一份。随后,张老先生干脆让“孙女”当家,又把自己的工资卡、医疗卡、户口本、身份证等通通交给了小燕。

有了这么好的“孙女”,张老先生以为终于可以颐养天年了。可没过多长时间,小燕开始对张老先生的一些生活习惯和要求不满意,总说张老先生挑三拣四,很不耐烦。晚上张老先生要喝水,需要叫上四五次小燕才应声,磨磨蹭蹭半天才给倒水。以前一个星期才出门逛街一次,最多两个小时就会回来,现在小燕隔三岔五就要出去,而且一出门就是一整天,把张老先生一人晾在家里。

最令张老先生心寒的是,小燕开始对他恶语相向。有一次,小燕以为张老先生听不懂家乡话,就用方言骂了一句:“老不死的,这么会花钱!”偏偏张老先生年轻时在苏北插过队,听得懂小燕的话。张老先生觉得,晚年依靠小燕赡养的希望要破灭了,她准备辞退小燕,可是现在房子都是别人的了,遗嘱也在小燕手上,张老先生有点不知所措。

说法

房屋过户了想要回已不可能

张老先生私底下也问过一些老同事、老邻居,想知道房子能不能要回来,遗嘱能不能撤销,不过大家对法律都不太懂,没人拿得准。在邻居的建议下,张老先生这次找到了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接待张老先生的是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的吴香柱律师,根据他的分析,张老先生自愿将房屋无偿赠送给保姆小燕,小燕也表示愿意接受,而且房屋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意味着赠与合同成立且完成。所以即使小燕没有完全照顾好张老先生,张老先生也很难要求小燕返还房屋。如果张老先生先不急于赠送房屋并过户,而是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自己百年之后赠送房屋,那么房屋产权就不会轻易转变给他人,一旦小燕违背了遗赠扶养约定,张老先生就可以依据协议撤销对小燕的赠与行为,肯定不会出现目前这么被动的局面了。

至于房子以外的其他财产,吴律师分析说,因为没有像房产一样进行过户等法律手续,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张老先生所立的遗嘱因为不是公证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所以,律师的见证也只是一种“私证”。张老先生只要重新订立一份遗嘱,就可以达到撤消原先遗嘱的效力,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吴律师告诉记者,张老先生虽然在咨询的时候情绪比较激动,反复强调是小燕骗了他,希望“政府”能够帮他要回房子。不过,看样子他已经从其他人那里大概得知了结果,表现并不是非常失望。吴律师说:“我们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了,也没有明确告诉他要回房子已经不可能了,只是跟他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鼓励他通过提起诉讼来尝试要回房子。”

数据

老人维权案房产纠纷占六成

昨日,记者从苏州市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仅从今年以来该中心老年人来访的法律咨询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维权有了一个新变化,在老人所遇的法律问题中房产纠纷占了近60%。“房产权”纠纷已取代“赡养权”纠纷,成为当下最受关注的焦点,如何维护自己在房屋方面的权益已经成为老人们的一块最大“心病”。

吴律师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捂紧自己的老窝、老本,不要轻易地变动自己手中的房屋产权,即便自己愿意将房屋、财产赠送给小辈或他人,也应通过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并请相关专业人士来把关,因为只有经济上有所保障,老年人才能安度晚年。“古人常说覆水难收,老年人在赠送高额财产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撰文陈小武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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