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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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女诗人遗嘱案今开庭 外甥女自称养女有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4-10-23 17:07 浏览量:674

http://news.163.com/14/1021/19/A93SFODT00014AEE.html

20141021日  西部网(西安)

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前段时间,我们的节目中报道了西安的一位已故的女诗人生前所立下的一份遗嘱惹起了官司,女诗人裴智希望把自己的一部分存款捐给希望工程,并委托自己的好友代办,但她的好友在执行的过程中却遭到了裴智亲属的阻挠,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打官司来解决。今天,西安碑林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坐在原告席上的这名七旬老人叫闫凤仪,她与本案中立遗嘱人裴智是生前好友,两人情同姐妹,经常一起写诗,裴智也非常相信她,在裴智去世之前,把自己的遗产分成了三份,并把自己的三份遗嘱都交给了闫凤仪,其中两份让闫凤仪转交给自己的两位外甥女,也就是被告裴东昕跟她的姐姐,另外一份给了闫凤仪,委托闫凤仪在她去世后把一张交通银行卡里的存款全部捐给希望工程。裴智去世后,闫凤仪去取钱,却被告知,卡里的钱被冻结了。

原告代理人:“这个(卡内的)款已经被挂失,挂失人就是裴东昕。裴东昕在十分清楚的知道此笔存款是捐给希望工程的,而且遗嘱执行人是原告的情况下,属侵权(行为)。”

原来,在裴智过世后,外甥女裴东昕分得了裴智的一处房产,得知裴智还有这么一笔存款,裴东昕拿着裴智的身份证跟相关一些证明,去银行冻结了这19万元。裴东昕认为,裴智并非无儿无女,自己不仅仅是裴智的外甥女,应该是裴智的养女,因为在1987年的时候,她就过继给了裴智,她有权利处置这笔款项。

第二被告裴智的外甥女裴东新:“我生母和养母系亲姐妹,感情非常好,因妈妈(裴智)一个人生活,身体又有病,生母为了让我照顾妈妈,才舍得把我过继给养母。我不承认这是我妈妈的遗嘱。”

裴东昕同时对闫凤仪拿出的这份遗嘱产生了怀疑,她说这份遗嘱没有公正,她质疑这份遗嘱可能不是裴智留下的,对于遗嘱中的内容,她也不予认可。原告闫凤仪也认为,裴智在遗嘱中一直对裴东昕的称呼都是外甥女而并非女儿,裴东昕是否具有法定继承权也不能确定。双方同时要求对这份遗嘱做笔记鉴定。而本案的第一被告西安交通银行认为,她们是按照第二被告人裴东昕拿去的手续,在裴东昕不知道密码的前提下,办理了挂失、补办、取款等手续,所以银行的程序不存在任何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坚持自己的看法,法庭宣布休庭,待遗嘱笔记鉴定之后,再开庭进行审理。

好友遗产被人挂失 七旬女诗人状告银行(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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