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继承纠纷>法定继承

男子遗产留继女前妻女儿讨遗债

 发布时间:2014-10-10 13:42 浏览量:676

http://money.163.com/14/1006/00/A7R7186N00253B0H.html

2014106  京华时报(北京)  裴晓兰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王某欠前妻及亲生女儿2万余元债务未还,去世后却将遗产留给了继女吴某,引发两任妻子对簿公堂。近日,密云法院判决王某的继女继承遗产后替继父还债。

王某的前妻李女士及亲生女儿诉称,2005年王某与李女士离婚时,法院判决王某给付她们母女征地补偿款3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尚欠她们2万余元。20139月,王某死亡,其生前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继女吴某。李女士及女儿随后将王某的现任妻子及继女告上法庭,要求她们代替偿还债务2万余元。

法庭上,吴某同意替王某偿还债务,但表示暂时无力偿还,要求分期给付或减免。李女士母女反驳称,吴某及其母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

法院认为,吴某依照遗嘱继承了王某遗产,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王某生前债务。李女士母女要求吴某清偿债务,理由正当充分。吴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用其母亲清偿债务。法院最终判决吴某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李女士母女2万余元。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