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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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赡养孤老24年 获赠百万房产

 发布时间:2014-03-12 09:12 浏览量:609

http://news.sina.com.cn/c/2014-03-05/071029625782.shtml

20140305 汉网-武汉晨报  陈勇

  昨晚,将两份盖有鲜红法院公章的判决书和房产证一起小心翼翼放进包里后,市民李顺准备再次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是86岁孤老李婆婆送给李顺的。为感谢他24年来的尽心赡养,老人临终前留下遗嘱,把名下位于武昌区胭脂路124号的百万房产赠给了他。

  谁知等李顺安葬完老人,拿着房产证和遗嘱办理过户手续时,李婆婆多年没有来往的弟弟李爹爹却站出来阻拦,声称按遗产继承顺序,他排在李顺前面,房子应归他所有。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一审

  一审

  尽孝人拿着遗嘱败诉

  一方是拥有优先继承权的亲弟弟,一方是拿着老人临终赠房遗嘱的尽孝人,谁更应该继承这套房产?2013815日,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顺没想到,自己赡养老人24年,又有赠房遗嘱,官司居然输了。

  201326日,86岁的李婆婆在汉病逝,她早年丧偶,膝下无子。李婆婆姐弟3人,小弟弟已去世,大弟弟就是李爹爹。李婆婆生前患肺癌,多次住院治疗。1991124日,李婆婆曾与李顺夫妇公证签订过《赡养送房协议书》,将公房租约改到李顺名下,李顺夫妇与李婆婆共同生活,对其“生养死葬”。协议签订公证后,李顺并未将房屋租约变更。2013125日,李顺送李婆婆到湖北省肿瘤医院入院治疗。同年23日,李婆婆病危,李顺邀请朋友大军、阿惠等三人到病房作证,由李妻阿云代李婆婆写下《赠与书》遗嘱:“在胭脂路有住房一套,李顺照顾本人二十几年,愿将此房赠与李顺,要求李顺继续照顾本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养老送终,有生之年,房屋所有权属于本人所有,特以此约为证。”李婆婆签字并盖手指印。26日,李婆婆病逝。

  法院认为,依据《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公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代书人、见证人及遗嘱人共同在遗嘱上签名。李婆婆留下的《赠与书》遗嘱是李妻代书,有利害关系,形式上有重大瑕疵,无效。李婆婆名下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按遗产继承顺序,其遗产应为李爹爹继承。

  二审

  二审

  八旬老校长出庭作证

  官司输了,李顺夫妇想不通,找到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弭晶与李红良求助。

  201312月,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位白发苍苍,由家人搀扶着,风尘仆仆从东西湖区赶来的八旬老人引起了法庭的轰动。

  老人姓罗,东西湖区新沟镇小学前任校长,曾和李婆婆共事二十多年。听说李顺一审输了官司,他专程赶来跟法官说理,“照顾孤寡老人24年,端屎端尿,亲生儿子也不过如此,这样孝顺的孩子,应该让他继承遗产啊。”法庭上,罗校长眼含泪水回忆了李婆婆与李顺的曲折往事。

  上世纪50年代,李婆婆从小东门女子学校毕业,分配到县河小学(现为新沟镇小学)担任老师。那时的李婆婆年轻漂亮,在一位同乡介绍下,认识了一位抗美援朝战士,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喜结连理。不料两人结婚仅三个月,丈夫就在一次游泳时溺水身亡。

  爱人去世后,李婆婆伤心欲绝,始终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坚强生活。

  19898月,李婆婆患上了恶性肿瘤,住院治疗,需要人照顾,要强的她不得不低头找亲友寻求帮助,可找了好几个,对方都不置可否。

  回忆

  回忆

  久病床前?尽孝人端屎端尿

  求援无门的李婆婆无奈只好找自己曾经看着长大的李顺帮忙,论辈分,他们是姑侄亲。听完老人哭诉后,李顺立即将李婆婆送进了省肿瘤医院,随后做了肿瘤切除手术。李顺夫妇轮流到医院探望照顾。

  半年后,在李顺夫妇精心照顾下,李婆婆病愈出院,告诉了李顺一个秘密。她在武昌胭脂路有一套房子,两室一厅,是早逝的爱人留下的,如果李顺夫妇愿意照顾她后半生,她愿以房相赠。李顺本以为老人是开玩笑的,没想到,1991年老人真的将他们叫到武昌区公证处,办理了赡养赠房协议。事后,李顺夫妇对老人的照顾更加精心。

  2012年国庆节期间,李婆婆突发便秘,送到医院治疗,每天大便全靠李顺妻子用手去抠。好不容易将老人便秘治好,她的心脏又出了问题,送到医院检查发现,老人肺部有黑点,经确诊为肺癌晚期。

  201323日,自知时日不多的李婆婆让李顺夫妇找来公证人,留下自己的房屋《赠与书》,她准备赠给李顺的房产,一直没有办过户,她怕自己万一“走”了,李顺办理过户手续会出麻烦。老人遂让李顺请人全程录像。

  26日,李婆婆病重去世。李顺拿着李婆婆留下的《赠与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证人员告诉他,李婆婆的弟弟李爹爹仍在世,按继承顺序,他有优先继承权。李顺要想继承这套房产,有两个途径,一是经李爹爹同意,一是经法院判决。

  李顺找李爹爹协商,听说李婆婆留下的房产价值近百万,李爹爹当场拒绝李顺的继承要求。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

  庭上

  遗赠抚养是社会养老新模式

  二审法庭上,李顺的代理律师弭晶、李红良向法官递交了一份感人的代理词。

2013913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25年老年人将突破3亿,每四五个人中就有一位老人,社会养老工程巨大。目前,国家已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断出台政策、法律,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而遗赠抚养恰恰就是以协议的方式实现社会养老的一种有效途径。

李婆婆去世前立下的《赠与书》,是1991年其公证的遗赠抚养协议的延续,是不是“代书遗嘱”都不影响本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置其房产。

  李顺夫妻二十多年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已经完成了全部“生养死葬”的义务,于情于理都应享有李婆婆的房产继承权。

  在本案中,一审法官沿用固有的思维,对于履行了遗赠抚养协议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视而不见,而却使从未尽过半点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老人死后心安理得地享有老人的遗产。这种判决不但从法律角度讲是错误的,更是与现行大环境的主导政策相违背,一个错误的个案将使一批想以遗赠抚养协议养老的遗赠人和被遗赠人望而却步!

  2013123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判,李婆婆留下的百万房产归李顺继承。

  李顺表示,将再次找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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