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法院:两方逝者遗属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4-03-04 10:16 浏览量: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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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3日 京华时报 裴晓兰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尹先生受雇郑先生改电路时不幸摔死,郑先生没给齐赔偿款就去世。尹先生的家属遂将郑先生的继承人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判决郑先生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赔偿7万元。
尹先生曾是一名电工,2005年8月,他受雇为同村的郑先生进行电路改动,不料电线杆断裂,尹先生当场被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尹先生的家人与郑先生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郑先生赔偿尹先生家人共计12万元损失,分期给付。直至2011年1月6日,郑先生去世,还有7万元没有给付。得知郑先生的母亲、妻儿继承了郑先生的遗产,尹先生的家属起诉要求他们承担给付剩余7万元赔偿款的责任。
法院认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院最终判决郑先生的3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给付尹先生家人赔偿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