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法官王茂刚 调解判案发博 释法理更重人情
2014年2月18日 劳动午报 周卫法
王茂刚在查看群众来信
当事人给王茂刚(右)送锦旗
王茂刚(左)在向当事人做工作
■进行调解 他的“七巧”调解法名震京城
■严把二审关 他二审中改判案件最多
■带教法官 他重身教更胜过言传
■刷微博普法 他不怕搭上业余时间
■作为大V 他微博释法明理很接地气儿
■他就是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市一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茂刚
初识王茂刚始于他的一则微博:“即使最美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如果把这番话说给要离婚的当事人,他们十有八九会和好撤诉了。”很难想象,一个在世人眼里似乎应该板着脸、表情严肃的法官,在公共场合说话竟能如此接地气儿。
上周五,作为他的粉丝之一,记者终于有机会见到了自己的偶像。初见王茂刚,他斯文的气质让记者误以为走错了门。相对于法官职业,他更像是大学老师,儒雅的风度又有点像文艺青年。可经过深入了解,记者不由得想到八个字:爱岗敬业,剑胆琴心。
【探访王茂刚】
作为大V
他微博释法明理接地气儿
“薛蛮子的经历能够警醒更多的网络名人……一旦长期只盯着赞扬的声音,而没有监督、没有批评、没有警示,就自然而然、注定会出现飘飘然、忘乎所以,出现个人虚荣的膨胀,这应该说是全世界的常理。我更不例外。”薛蛮子被央视报道之后,同样作为大V的王茂刚微博中这样反思。当时记者的第一感觉是,一个执掌司法天平的实名大V敢在微博上如此自我解剖,此人一定可交。就这样,记者与他的微博结下了不解之缘,有空就会浏览一下。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六十九条进行了修改:……”“两高出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司法解释……”阐明最新司法解释,剖析新法立法精神的内容在他的微博中占了很大分量。
当然,在其微博中对司法改革的呼吁,对基层年轻法官和书记员的呵护同样不乏体现:“中国法治进步需要法官、律师、学者乃至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共同推动。”“北京最低工资标准‘逼着’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涨工资。”“不要总是抱怨年轻法官改发了你的案子,而是要多强调如何把自己的案子办好……”
对粉丝的提问,王茂刚回答得很认真。“股权不仅具有财产属性,而且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优先适用……”“征地后、领取补偿款前死亡的……”
进行调解
他悉心钻研总结出七招绝活
相对于判决而言,调解在一定程度上更能考验一个法官驾驭法律的能力和对当事人心理的把握程度。为了促使当事人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更能化开心结,王茂刚在调解过程中总结出了七招调解绝活——“七巧”调解法:“巧用释明,以提示风险促调解”“巧释坚冰,以亲和温情促调解”……
其中,“巧用释明,以提示风险促调解”是王茂刚总结出来的调解案件的基本方法。“释明能够帮助当事人对其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最终支持做出正确判断,从而放弃非分的幻想,产生同意调解的想法,这样既可避免激化矛盾,又可节省司法成本。”王茂刚说:“比如,在一起二审离婚诉讼案中,上诉人对一审的房屋分配有异议,认为房屋是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购买的,应属共同财产,提供的证据是在对方支付首付款的当日,自己存折上的取款记录。在一审中,法院以首付款数额与取钱数额不相同而没有支持其主张。可我通过认真的审阅案卷材料,发现了案情的特殊之处:一是取钱的时间离两人登记结婚只有10天;二是首付款与存折上显示的取钱数额虽不完全相同,但钱数的后四位数完全相同。”
对此,王茂刚在庭审中巧妙地进行了释明,他向被上诉人说:你们两个人当时正在热恋当中,已经筹备结婚,恰好就在你支付首付款的同一天,她有大额取款,而且首付款数额与取款数额的后四位数完全相同,难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王茂刚这番话其实是向被上诉人释明了法院将对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的事实予以认定。被上诉人顿时脸色发红,无言以对。王茂刚趁热打铁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至今年上半年,王茂刚在7年的时间内共审结案件1900余件(含在房山法院交流期间所办案件),调撤率34%。
严把二审
他是改判案件最多的法官之一
为用判决塑造法律权威,王茂刚总是严把二审关,对一审中的错误坚决予以纠正。七年来,他对一审案件改判100多件,发回几十件,改发率8%,是改发案件最多的法官之一,经由他改发的案件经过“万件案件评查”,无一错案。
在王茂刚审理的诸多案件中,有一个案件至今让他记忆犹新,也让他时刻警醒。
那是一起个人诉单位支付房屋租金的二审案件。2004年,某开发商先是将某大厦首层租给工商银行,约定租期10年,后又将其卖给个人杨某。
杨某与开发商签订《以租金抵销房款协议》,约定杨某将2005年至2009年的租金收取权让与开发商,用以抵销相同数额房款。因开发商未按约定期限为杨某办理产权证,法院判决开发商给付杨某违约金。
杨某主张用违约金抵销房款,之后杨某起诉要求自行收取工行尚未支付给开发商的租金。一审支持了杨某的诉求,判决工行将租金直接支付给杨某。
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及判决结果看,一审判决似乎是正确的,可就在重新翻阅卷宗时,王茂刚突然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杨某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杨某支付房款达到80%后1年内,开发商负责为杨某办产权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而另案判决开发商违约,正是因为杨某支付房款已达到80%,而之所以能够达到80%,是已经把工行5年的租金全部计算在里面了。
这一事实查清后,王茂刚立刻对整个案情重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梳理,最终,他结合查明的事实情况对案件进行了改判。
二审判决作出后,王茂刚长长出了一口气,杨某虽然二审输了,但对王茂刚提出的案件事实和理由没有提出异议,并主动缴纳了案件受理费。
带教法官
他重身教更胜过言传
在一中院,有资历的法官要给新毕业的大学生做一年的带教法官,王茂刚就是带教法官中的一员,凭借他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和出色表现,成为被带教书记员乃至其他书记员学习的榜样。
其实,王茂刚对于书记员影响最大的不是言传,而是身教。要求别人做到的,他自己总是首先做到。法院要求上午9点上班。可是他经常早上7点30分就到办公室。
“这个点儿,院里人少、安静,趁机看会专业书籍,写写判决书或者浏览一下微博,写条评论等,效率都很高。”说话间王茂刚刷了一下微博说,“你看这几条,就是今天早上来之后写的。”在他的影响下,助理法官和书记员都非常认真守时。
王茂刚对工作的严谨态度更是令他带过的助理法官和书记员惊叹不已。“通常在法官写完判决书后,由书记员进行校对,之后再送校核室校核。王(茂刚)老师的判决书太‘可怕’了,几十页判决书看下来,通常是一个错字都没有,简直不可思议。”说起王茂刚的判决书,他带教过的赵蕾感叹道。正因为如此,他书写的判决书被校核室内定为“免检”文书。
王茂刚是一个手中不压活儿的人,收了案子及时办,对于调研、清理积案等其他工作任务,也是尽量往前赶。
王茂刚对书记员的要求是必须跟上他的工作节奏。他认为,法官与书记员在工作中需要相互配合,怎样才叫配合得好呢?比如,一个简单的标准就是彼此不要让对方着急:也即书记员不能让法官着急,法官也不能让书记员着急。
【对话王茂刚】
刷微博普法
搭上业余时间也值得
记者:作为拥有近10万粉丝的大V。无论是对新规的解读,对司法改革的呼吁,还是关于书记员的待遇,在微博中您几乎什么都敢说?不怕言多有失吗?
王茂刚:新媒体时代让法官的职责和与社会沟通的方式都发生了变化。过去法官给公众的印象是很神秘,而法官又是承担为老百姓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职责,让社会了解法官,更能提高法律的公信力,我开微博是希望打开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窗口。
记者:看您微博更新很及时,这会影响您的日常工作吗?
王茂刚:上班时间我几乎从不刷微博。我转发微博的时间多集中在早上上班前和晚上下班后。这的确搭上了我不少业余时间,但能够通过微博这个平台为百姓普及法律知识,我觉得值。
记者:二审中您改判的案件很多,据我所知,案件一旦被改判,会直接影响承办法官的评先晋级等。是否遇到过阻力?
王茂刚:一般没有什么阻力。有错必纠,这是依法判案的原则,更是我个人工作的理念。上次,和基层法院的几个法官开玩笑时,我还说过,对于他们判错的案件,我宁可请承办法官吃顿饭,也要依法改判。
记者:八卦一下,听说您转业的时候,中纪委和中信证券都有意录用您,为何选择了当法官?后悔过吗?
王茂刚:还记得转业时,因递交个人简历来到市一中院。在法院门前,等候安检的当事人排成长队,还有三五成群的当事人在门口附近商讨着什么,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到了人们对法律的信赖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我被这一场面所震撼,油然感到,法院的定纷止争不亚于军队的保家卫国。于是我暗下决心:只要能到法院工作,其他用人单位都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