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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法院:女子状告亲妈亲弟讨房产 法院判决律师代书遗嘱有效

 发布时间:2014-02-06 15:44 浏览量:640

http://news.163.com/13/1216/14/9G7L4MJV00014AEE.html
2013-12-16 13:48:00 来源: 东方网

据《新闻晚报》报道,加拿大籍女子徐倩(化名)持父亲徐云(化名)生前代书遗嘱,将生母张茱(化名)、同胞弟弟徐山(化名)告上法院,要求继承父亲名下在上海及外地的三套房屋各50%的产权。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决涉案三套房屋除其中50%房屋产权归生母张茱所有外,另外50%的产权份额归徐倩继承。

40多年前,徐云和张茱未办结婚登记生育了徐倩和徐山两姐弟,徐云名下有上海一处房屋和舟山两处房屋。2013年4月22日,身患重病的徐云委托律师崔某代书遗嘱,将名下三套房屋指定由徐倩继承,该份遗嘱有律师崔某及另一律师见证。同年5月7日徐云去世。

2013年6月13日,徐倩告上法庭诉称,父亲徐云立下遗嘱,三处房屋均由她继承。鉴于徐云和张茱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徐倩认同这三套房屋的二分之一归生母张茱所有,由她继承另外二分之一房产,但母亲张茱与胞弟徐山不愿配合产权过户,请求法院判令三套房屋50%产权归她继承。

审理中,代书律师崔某出庭作证,称遗嘱是接遗嘱人徐云的电话,前往医院由遗嘱人口述,由她记录遗嘱内容。事后读给遗嘱人听后由遗嘱人及她和另外一名律师签名确认成立,该宣读及签字过程全程进行了录像。办完后,遗嘱人徐云要求委托律师崔某保管房产证原件,并嘱咐稍后会告知女儿徐倩该遗嘱相关事宜。在遗嘱人徐云去世后,崔某与徐倩见面后宣读了遗嘱,并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徐倩。另外一名签字律师也作了同样内容的陈述,还当庭播放了制作代书遗嘱的该段录像过程。

张茱及徐山认为该见证书上没有律师签名,且涉案房屋均系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将其一并处理了。徐云生前曾明确表示过定海一处房屋留给徐山,且徐山实际生活困难,涉案房屋都给徐倩的遗嘱显失公平,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涉案三套房屋。

法院认为,徐云所立遗嘱系经律师见证的遗嘱,相当于代书遗嘱。依据现有证据,徐云所立遗嘱合法,张茱及徐山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反驳,一审支持徐倩诉求。

作者:钱朱建

netease 本文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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