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丈夫去世引矛盾 公婆儿媳争财产
发布时间:2014-01-08 10:36 浏览量: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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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侯某为外地进京务工人员,生前从事高速公路承包修建,其与妻子多年经营,在北京购置了房屋、汽车等财产,家境殷实。侯某患病去世后,其父母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份额。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历时三年最终以调解解决,儿媳当庭给付公婆财产折价款100万元。 侯某父母诉称,其长子侯某与被告赵女士1999年结婚,婚后夫妻居住在北京并承揽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并购买了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设备。2010年5月,侯某患肝病去世,留有房屋、汽车、高速公路工程未结款、银行存款等诸多遗产。被告不顾公婆丧子之痛,在办理丧事期间强行将侯某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存折等凭证夺走,且不同意支付原告应继承份额,故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相应份额。赵女士辩称,她对家中的汽车、银行存款、工程机械设备、股票等财产都不清楚去向,侯某生前留下的大额债务,这些钱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案件审理中,法院通过查询侯某去世后其车辆违法信息得知,违法处罚时开车人为赵女士。承办法官几次到外地多家银行查询银行取款凭证,后得知取款人为赵女士。法官还从高速公路项目部了解到,承包工程需要承包人自带工程机械设备。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对诉争房屋的价值也申请鉴定。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赵女士不诚信的诉讼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考虑到原告年迈且居住在甘肃老家出行不方便等因素,多次进行法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所有遗产均归赵女士所有,赵女士当庭给付侯某父母财产折价款100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