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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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盼不来"常回家看看" 老人写遗嘱"剥夺"女儿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3-10-17 08:58 浏览量:540

http://news.ts.cn/content/2013-10/14/content_8803153.htm
天山网   2013年10月14日 12:17:00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 通讯员白雪晴 张风琴报道)尽管“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新《老年法》3个多月,然而乌鲁木齐的王大爷仍没盼来两个女儿的身影。10月11日,老人写下一份遗嘱,“剥夺”女儿们对其财产的继承权。

    王大爷今年79岁,育有一儿两女,一说起子女,老人皱眉叹息。

    老伴过世后,王大爷一直独居。大女儿在外地工作,已经十余年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二女儿虽然住在乌鲁木齐,然而就连逢年过节、老人生病住院都不曾看望一次;剩下一个儿子尚在狱中服刑无法尽孝。

    眼下,王大爷心脏病加剧需住院治疗。手术前,他担心万一手术失败命丧黄泉,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有可能被两个不孝女儿抢占,以致将来儿子刑满释放后居无定所。为防万一,王大爷来到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将房产指定由儿子继承。

    但到了公证处一问,麻烦事来了。办理遗嘱公证所需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王大爷一概没有: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房屋产权证也要5年后才能申办。王大爷急得在公证处直跺脚。公证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过一番询问发现,王大爷曾经是一名教师,有很好的文字功底,于是向他解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并非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可以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指定遗产继承人,今后还能随时修改和变更遗嘱内容。

    接着,公证员免费为王大爷打印了一份自书遗嘱注意事项,请他仔细阅读后按要求亲笔书写、并签名按了指印。离开公证处,王大爷揣着遗嘱回家,邀请了3名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郑重在遗嘱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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