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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费分档下调 市民仍建议按件收费

 发布时间:2013-10-14 09:13 浏览量:548

http://cd.qq.com/a/20131012/005302.htm
中国青年报2013-10-12 09:13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宣布财产继承中公证费用全面下调,此前被市民诟病许久的房产继承时公证费用过高的情况有望大幅下降。在房产成为普通人最大财产继承门类后,一套200万元商品住房,公证费能够从原先2万元下调到8000元左右。”

房产继承公证费“分档”下调

在北京市发改委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中,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实行全面下调。

其中,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整体而言,这一新政能够让许多市民在房产继承过程中降低不少开支。在调整之前,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房屋遗产继承必须进行公证才能在房管部门更名过户。而早在1998年,当时的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即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经适房按60元/平方米收是行业惯例

但在实际操作中,2%并不是指房子的市值,而是评估价。据记者从北京多家公证处了解,在现实操作中,因为北京房屋类型、产权复杂,一般公房、经济适用房在继承公证时,会按照60元/平方米来收费。比如,一套60平方米的公房,在继承时公证费大约是3600元。这笔费用并不会因为公房在三环还是五环而有太大变化。

而针对商品房,收费则复杂很多。在实际操作中,房子的评估价格就很关键了。一般而言,办事机构不会专门委托评估机构去评估房价,因为专门评估房产不仅会增加评估费,也容易产生估价分歧。

公证机关一般直接采用房产过户时经常用到的最低计税价格。这一价格并不对外公布,而是掌握在政府税务部门手中,据记者了解,商品房的最低计税价格约为目前市价的一半,比如市价5万的房子,最低计税价大约在2.5万元上下,但不同地段、小区价格都各不相同。这一价格政府部门会阶段性进行调整。

市民建议继承公证应按“件”收费

在此次发改委下调继承公证费后,北京一套市值200万元的商品房,评估价可能在100万元左右,旧计费标准下,市民可能要缴纳2万元左右继承公证费。而根据新规定,市民只需要缴纳8000元左右,市民负担大幅下降。

即便如此,业内对于这笔公证费也颇有争议。本报曾经在今年4月7日对继承公证费相关合理性进行过报道,当时有市民表示,继承公证费应该按件收取,而不是按照房产价值收取。这一观点的支持者认为,公证机构是根据市民提供的各种类型证明文件进行公证,且市民要对提供文件真实性负责,既然是基于市民提供文件进行公证,为什么不能够按件收费?

有房地产人士向记者举例,房管局在房产过户时都按件收费,一件80元。从工作流程上说,这两项工作本身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北京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公证有巨大风险,一旦失误需要承担重大经济损失。并且公证工作有大量背后调查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柜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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