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判决还转移财产 离婚女子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3-10-03 19:12 浏览量:467
http://news.163.com/13/0930/18/9A1PP01B00014AED.html
2013-09-30 18:07:35 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
2013-09-30 18:07:35 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陈雷) 27日,石岛刑警二中队查办一起离婚后妻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毕某(女)应该向尹某(男)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毕某一直谎称无钱归还。经查,毕某在今年2月转走了其银行卡内的7万元,并将名下价值7万元的汽车转至亲戚名下,毕某已被刑拘。
荣成法院审理尹某(男)诉讼毕某(女)离婚一案,于2012年11月26日判决毕某向尹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子女抚育费等合计128805.5元,毕某负担案件受理费用2261元,共计131066.5元。今年1月18日,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多次传唤毕某交款,她称自己没钱,拒绝履行。
经调查,2012年2月4日,毕某分三次从银行提现70000元,毕某名下原有一辆江淮汽车,今年3月,她已作价70000元过户到姨夫周某名下。法院调查时,毕某谎称该车被盗。9月24日,石岛警方在东褚岛村成功抓获毕某。毕某已被刑拘。
作者:王震
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