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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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过继儿子给哥哥 哥哥死亡后弟弟与亲子争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3-09-09 09:33 浏览量: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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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5 17:26:20 news.longhoo.net

中国江苏网9月5日讯(记者米格)哥哥无后,弟弟将儿子过继给哥哥。哥哥意外身亡,弟弟却与儿子争起了赔偿款的继承。记者今日从江苏泗阳法院获悉,我国法律并不承认“过继”的说法,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被“过继”者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固“哥哥的遗产只有弟弟继承,案中的儿子要返还亲生父亲赔偿金12万元”。

徐大单身无后,他早在七十年代年就提出想从弟弟徐二家过继徐某为子,但当时徐某已经不是小孩子,不肯认大伯为父亲。

直到徐某结婚后分家,过继一事又提了上来,徐某被口头过继给了大伯,“父子俩”开始共同生活。

20年后的今年3月,徐大在外打工因事故死亡,徐某以儿子的身份领回了徐大的尸体办理后事,并得到了获赔的34.5万元赔偿款。

而徐二却认为,哥哥徐大没有妻儿,父母也早已过世,赔偿款理应由自己继承才对。而徐某认为自己作为徐大的儿子,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亲父子两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徐二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儿子归还赔偿款。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徐大与徐某之间不能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由徐某继承遗产于法无据,但徐某和徐大在一起以父子名义共同生活20年,之间存在相互扶助行为,故被告徐某有权获得死者的部分赔偿款,遂判令被告返还给原告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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