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0 南京日报 徐涛 本报通讯员 马红 赵武
据市民政局统计,2008年以来,南京离婚人数正以超过20%的速度逐年增加。如果对去年以来每个月的离婚人数进行分析,就会发现这个数字与房地产调控、拆迁等政策的发布时间有着巧合。从事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更有深刻体会,只要有房市新政发布,“离婚高峰”就又来了。在利益驱动下,原本神圣的婚姻已经成为一些人规避政策的工具。2008年至去年,全市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去年达到25594对,年增长率超过20%。而去年的结婚人数则比前年下降了近8000对。如果具体到每个月,离婚人数则呈现出忽高忽低的走势。以去年为例,两次离婚高峰出现在2月至4月,和7月至9月。去年1月,全市离婚人数还是1451对,但从2月开始,离婚人数开始大幅上涨,达到2736对,几乎翻了一番。这股离婚高峰持续了3个月,直到5月,离婚人数才降至正常水平。民政部门一位人士表示,尽管这些夫妻离婚时并不会说明原因,但工作人员明白,这些离婚者都是为了房子。因为,就在去年1月中旬,调控楼市的“国十一条”出台,其中对二套房一概执行40%首付。4月,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又提至不低于50%。“政策出来后会有一个观望期,接着就是准备买房的人蜂拥而至,办理离婚手续,以规避‘二套房’政策规定。”这位人士说。经历了两个月的暂时下降后,去年7至9月,离婚人数再次上升,8月份达到了3000多对。相对应的,是当年6月,住建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以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奇怪的是,去年2—4月、7—9月的复婚人数也相应增加,较上年同期增加800多对。“有人上午办了离婚手续,下午就来办复婚手续。”白下区婚姻登记处赵主任说。拆迁政策也影响离婚人数不仅是楼市新政与离婚人数呈现出相关性,一些地区的拆迁政策也影响着离婚人数。在去年7月至9月的离婚高峰中,江宁区贡献了相当大一部分数字。去年7至9月,全市离婚人数是8216对,江宁区就有2800多对,比平时多了7倍。这一段时间,正是江宁麒麟地区拆迁。一些人认为离婚分户可以多得补偿款,连一些老人都排队去办离婚手续。同样,建邺区在去年上半年,也出现过因拆迁而发生的离婚高峰。今年2月份以来,我市则出现了因房产新政,开单身证明者大幅增加的现象,一些人先离婚,接着开单身证明,然后再复婚。专家观点:制定政策时应减少和婚姻“挂钩”采访中,有人认为是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婚姻登记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做法,改为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当场就可办理。这降低了离婚门槛,让离婚成为非常“简单”的事,婚姻成了牟取利益的工具。南京师范大学金一虹教授则认为,离婚手续简便并不是产生“政策性离婚”的根源,根本原因是一些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以“家庭”为单位,这无形中鼓励了一些人为利益而随意离婚。她认为,既然“政策性离婚者”是为了利益,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应当对于短时间内离婚分户者进行限制;也可以考虑将婚姻登记引入个人诚信系统,对于为规避政策而假离婚者记入不诚信记录。“政策性离婚的风险很大,特别是女性,要防止弄假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