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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年女子被告知5年前已婚 疑身份证被冒用

 发布时间:2011-08-26 13:47 浏览量:388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4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黎存根、实习生汪昭报道:明明是2010年才第一次结婚,居委会却说我2006年就结过婚了!增城新塘镇西宁街的小姐说,因为5年前在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登记人口信息时被结婚,现在怀孕都4个多月了,却办不了准生证!

  发现自己一老公

  小姐是湖北人,目前住在广州新塘,她说自己去年和田先生(增城人)结婚,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去年38日在增城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时,民政局的信息显示她结婚前是未婚,没有任何问题。今年,她怀上了小宝宝。

  前段时间,小姐到新塘镇西宁街居委会准备给孩子办准生证时,却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在2006年就已婚了。我当时就傻眼了,明明是去年刚结婚的啊?小姐说。她随即查询了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发现在2006年,番禺沙湾镇龙岐村委会把她的婚姻信息登记为已婚

  更让小姐觉得离谱的是,她结婚证上的老公和居委系统上显示的老公不是同一个人。小姐向记者展示的结婚证上显示,丈夫是先生,可是居委会的信息却显示她的丈夫姓黄。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姓黄的人,她非常恼火,到底是怎么弄错的?

  或是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小姐回忆,2006年,她妹妹住在番禺沙湾镇龙岐村,她曾去那里看望妹妹并住过几天,当时有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流动人员的信息。她分析,自己只在番禺沙湾待过一次,可能就是那时出的错。

  记者联系上当时给李小姐登记信息的龙岐村委会,工作人员小姐表示出错原因不确定。她表示,电脑系统确实显示小姐与一名黄姓男子结婚,但这只是居委会内部系统登记,并不是民政系统的婚姻登记系统。没查结婚证就登记信息,确实有点失误。出错的可能是李女士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或者身份证件遗失被他人拾获后遭冒用,而工作人员在登记资料时又没有仔细核实。

  这次婚姻状况变更情况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现在民政局和居委会的信息系统没有共享,不然不会出现这种事。新塘西宁街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听了小姐的情况后说,他从事社区工作多年,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居委要她回老家开证明

  小姐现居地新塘镇西宁街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他们很理解李小姐的心情,不过因为相关政策,他们不能随意更改信息,只有当初登记小姐婚姻信息的番禺沙湾镇龙岐村委会才能更改。

  小姐打电话给龙岐村委会,要求对方更改错误的婚姻信息。但对方表示,根据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小姐必须出具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情况证明才能更改婚姻信息,只有户口所在地开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

小姐表示,自己已怀有身孕,回老家开证明很不方便,希望手续能够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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